酒泉鼓楼,位于酒泉市肃州区老城区十字街中心。创建于前凉建兴年间(317年—353年),为酒泉郡太守谢艾主持重修福禄县城(酒泉城)东门时所筑。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扩展城垣时,将原东城门留在城中央,改为鼓楼,上部建木楼,置大鼓,也称“谯楼”,作为巡逻、报时预警之用。明初,在基座的南北两面开通了门洞,明中后期,又开通了东西两个基座门洞。清雍正三年(1725年),在整修酒泉城楼时,将夯土基座用青砖包砌。同治四年(1865年),鼓楼毁于兵燹。
现存建筑为砖木结构,建于高大的墩台上。底部基座平面正方形,边长28米,立面呈梯形,上小下大,高8米,夯土墩台外包青砖,墩台内四面开拱形门洞,行人车辆可穿行,四条拱券洞在墩台内中心集结为八卦顶,顶部装置一块伏羲八卦木板。东、西两面门洞上方用青砖砌成短小的枋木结构檐额,有阑额、两层挑檐花牙子、椽飞及瓦垄,其中在东面的阑额下嵌一幅通长的二龙戏珠砖雕画,西面阑额下嵌一幅通长的丹凤朝阳砖雕画。南、北两面门洞外无砖雕檐额。四面门洞上方分别嵌砖雕匾额一块,分别题“北通沙漠”、“南望祁连”、“东迎华岳”、“西达伊吾”。墩台东南角砌筑马道,装一门,砌筑台阶,通向墩台顶部。马道门上悬一匾额,题“云路先登”。
墩台顶部四周砌筑女墙,高0.6米。墩台中央建高大的木结构楼体,三层三檐四角攒尖顶,通高25米,总共有金柱12根,
檐柱20根。一层面阔五间,进深五间,四周绕廊,檐下施木雕花牙板,转角处施五踩斗栱,楼内有四根通柱通贯到三楼,并设楼梯登临上层。二、三层面阔三间,进深五间,歇山顶屋面,覆盖灰筒板瓦,戗脊上坐戗兽,其中第二层檐柱外侧装一周木护栏,金柱间装木槅扇门12扇,东、西两面檐下分别悬挂“声震华夷”“气壮雄关”木质匾额。第三层四周出廊,廊柱间装木护栏,金柱间装木槅扇门,屋面为四角攒尖顶,覆盖灰筒板瓦,攒尖处置灰陶宝瓶。室内梁架上有光绪三十一年重修墨书题记。
2013年,酒泉鼓楼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由肃州区博物馆负责管理,竖立有文物保护标志碑,保存有历次保护维修档案资料。2014年,经报请甘肃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公布我省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公布其保护范围为:“以钟鼓楼台基外侧底部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5米。”2018年,经报请甘肃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肃省文物局、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甘文局联发[2018]3号)公布其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