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同意北京市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同意北京市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称为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此前,上海、厦门、广西、雄安新区、深圳、成都等地相继开展了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业内专家认为,设计院应具备忧患意识和历史责任感,具体可先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学习、研究国际建筑师负责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指引、手册等,结合国情,思考业务模式和市场对策,制定企业标准。
2.引进甲方建筑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建造师,或从现有建筑师、工程师中选拔、培养“五懂工程师”,即:懂设计、懂造价、懂材料、懂合同、懂BIM。
3.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试验。尤其是,通过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和品质,为业主带来管理省心、节约造价等实实在在的价值贡献,切实解决总造价7-11%的服务收费问题,形成业主和建筑师的激励相容,共同推进建筑师负责制。
原文如下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你委《关于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的请示》(京规自文〔2020〕25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北京市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要求,拓宽建筑师服务范围,完善与建筑师负责制相配套的建设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一批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通过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经验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