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出版,作者李诫。是我国第一部由统治阶级颁布印刷,关于古代建筑设计、建造制度的书籍。可以说是一部宋代的建筑设计资料集与建筑规范丛书。
北宋中后期,严重的阶级矛盾,积贫积弱的局面严重,朝廷内外危机四伏。治平四年(1067年),王安石的王牌粉丝宋神宗即位。王安石对神宗说“解决国家贫苦的症结之法是积极开源而不是消极节流”。神宗就说“王卿来改革吧”。于是如火如荼的“王安石变法”就展开了,从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
变法一定会涉及到钱,为了杜绝腐败的贪污现象,“变法”期间制订的各种财政、经济的有关条例。关于建筑工料限定以及做法样式的规范就是《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的前身为《元祐法式》于元祐六年(1091)编成,没有确定的模数,无法确定用工用料,对建筑设计、施工的规定也比较随意。领导心说:这样不行啊,怎么防止贪污腐败,重写。所以在绍圣四年(1097年),一名叫李诫的北宋建筑师,奉旨重新编修。李诫(1035年—1110年),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新郑)人。领旨编书的时候还是监丞,后来升为少监,最后升为监(监丞、少监、监都是掌管宫室建筑的古代官职)。
《营造法式》于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正式出版,但是它颁行不久,北宋就灭亡了。所以它实际影响并不大,现存古代建筑中没有一座是完全按照《营造法式》建造的。虽然《营造法式》没有真正指导实际施工建造,不过从中我们能看到木构建筑在宋朝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比方说:
书中有句话,绝对让你眼前一亮,“构屋之制,以材为祖。”“材”是一个标准尺寸单位,相当于模数。中国在12世纪就已经开始使用模数制度进行房屋建造,有没有觉得很牛。
当你看到一座宋代建筑,仔细看是不是觉得两边的柱子为什么有点倾斜,好像每根柱子的高度也不太一样。那就对了,这是为了视觉效果,古代建筑屋顶都很大,为了让建筑看起来显得轻盈,不那么诡异,古代匠人利用力学原理和视觉原理做的一种处理手法。《营造法式》中称为生起、侧脚。可见当时技术水平已经非常成熟。
虽然我们现在看不清宋代以前建筑上的彩画,但是在《营造法式》中,详细记载了六种彩画制度的制作工艺。绘制在斗、栱、梁、柱之上,五彩遍装,华丽至极。代表了的宋代建筑艺术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营造法式》除了反映出建筑设计以及施工规范意外,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对劳动定额,施工用料作了严密的规定。清明上河图描绘了宋代市井生活,其中不难发现甲方与施工匠人的对话场景。同今天一样,甲方说要建一寺庙供奉佛祖,规模大概多大。工头预算一下用料多少、工人多少、工期多久、工钱多少。甲方一听,诶,不错哦。就一拍即合啦。
《营造法式》主要内容
除去《营造法式》对赵氏家族及其利益团体的作用以外,对于建筑本身来讲,它总结宋辽金时期建筑制度、特点的一部书,木构建筑体系作为中国建筑最主要的结构体系,自汉代起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到北宋初年渐趋成熟。《营造法式》中国古代木构建筑做了一个总结简直是宋、辽、金时代的一个建筑的百科全书。
一共分三十四卷,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卷一、二,总释和总例,名词解释。对文中所出现的各种建筑物及构件的名称、条例、术语做一个规范的诠释。
第二部分从卷三卷至卷十五,各作制度,是全书的核心部分,包括了十三个工种。最重要的是大木作和小木作。
卷三壕寨制度、石作;包括场地平整、基础、柱础、台阶、长堤排水等建筑基础各项制度。
营造法式卷第三壕寨、石作制度
卷四、五大木作制度;包括建筑模数、梁架结构、屋顶各构件、斗栱等各结构构件制度。
卷六至十一小木作制度;包括门、窗、屏、地棚、壁板、平棊、帐、壁藏等制度。
卷十二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锯作制度、竹作制度;
卷十三瓦作制度、泥作制度;
卷十四彩画作制度;
卷十五砖做制度、窑作制度其中
第三部分卷十六至卷二十五,功限,相对于劳动定额的计算。
第四部分卷二十六至卷二十八,料例,相当于用料计算。
第五部分卷二十九至三十四,图样,非常真实地表现保存了当时的一批建筑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