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建研院牵头的工程建设规范《工程结构通用规范》、《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和《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送审稿)审查会顺利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王玮、巡视员王果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巡视员陈国义、处长周晓杰、梁锋,标准定额所处长李大伟、副处长姚涛等有关领导参会。
工程建设规范是对建设工程约束性的技术规定,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社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提出底线要求,在标准化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以在工程结构的全寿命周期中实现工程结构的功能性能要求、保障工程结构安全、满足工程监督管理基本需求为目标,内容框架主要由“基本规定”、“结构设计”及“结构作用”组成,反映了各类工程结构需要强制的共性问题,属于结构类的“顶层规范”。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突出了技术法规性质,针对地基基础工程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提出了覆盖地基基础工程全过程或主要阶段的工程建设原则,明确了地基基础的功能性能要求,规定了地基、桩基、基础、基坑、边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以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为目的,规定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以及满足抗震功能和性能要求的通用技术措施,包括抗震防灾规划、工程选址、岩土勘察、地基基础抗震等工程建设中的技术和管理要求,涵盖了建筑与市政抗御地震灾害各环节的技术规定。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作为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通用规范,覆盖房屋建筑、市政、水运、铁路、公路等工程行业,以项目规范中重复的性能、关键技术措施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环节为重点,包含设计、施工、验收、维护、拆除等全生命周期,明确了混凝土结构的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要求。
目前,中国建研院共承担11项国家工程建设规范的研究与编制任务。此次,在规范审查会上,与会审查专家一致认为,四项规范的内容架构、要素构成等与国外技术法规和先进技术标准接轨,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会后,各项规范编制组将按照审查意见及建议,对规范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