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市质安监总站,有关施工企业:
为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市标化优良工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程序
1.企业申报阶段(9月15日—9月30日):施工企业对照市标化优良工地文件要求,确定参评项目,根据项目监督情况将申报资料上传至杭州市标化工地综合监管系统平台(以下称:系统平台),网址http://115.233.209.231:8001。
2.部门推荐阶段(10月9日—10月15日):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监总站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择优推荐,审核同意后将推荐工程汇总,报送市建委。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工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规模满足《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2.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3.工程开工30个工作日内上报创建计划,已列入区、县(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监总站创建市标化优良工地计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达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先进水平;
4.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内竣工工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申报、推荐,不予评审:
1.申报工程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申报工程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一般行政处罚的;
3.申报工程发生过起重机械倾覆、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火灾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4.申报工程发生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的;
5.申报工程照片资料不清晰、内容不齐全,无法对申报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的水平作出准确评价的;
6.申报工程已参加过往年市标化优良工地评审的。
三、推荐数量
市标化优良工地评审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监总站根据申报项目的日常监管情况进行排名,推荐数量按分配指标数进行推荐(推荐指标数另行通知下达)。
四、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和监督机构动态管理资料必须上传至系统平台。在评选启动后,监督机构在系统平台上审阅企业上传的市样板工地申报材料,并对审核同意上报的工程汇总,报送市建委。系统平台上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需同步上传盖过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2.申报工地三阶段(基础、主体、结顶)检查评价表;
3.监督机构检查记录表;
4.申报企业关于创建市标化优良工地的情况介绍;
5.有参建单位的,提供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
6.工程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与安责险属性相同的责任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
7.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扫描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工程施工现场反映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的图片影像资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监总站要高度重视市标化优良工地的申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和推荐上报工作。各申报施工企业要把市标化优良工地的参评工作作为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平台,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照申报工作要求,认真制作申报资料,客观、真实反应项目情况,为项目评审打好基础。
2.按时报送参评资料。市标化优良工地申报施工企业要认真整理申报项目资料,根据项目监督情况于9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上传至系统平台。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监总站要对申报企业和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完整性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要严格按照推荐指标数量进行推荐,结合日常监管和三阶段检查打分情况,对推荐参评项目进行排名,并于10月1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市建委(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2403),其中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wgcc 163.com。
3.加强企业指导服务。市标化优良工地评审工作已列入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采用网络申报。各区、县(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监总站要加强指导服务,企业申报期间要安排专人提供企业咨询,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市建委设置申报工作咨询电话:87020019,接受企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