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关系民族文化传承,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认同、民族亲和力和凝聚力等精神生活和鲜活的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乡村中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通过口头、工艺以及其他方式在民间流传,成为乡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所以,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应把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
非遗也始终是文化艺术界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非遗保护和发展,具体到现实中如何做?谁来做?政府、社会、企业等扮演什么角色?只有这些问题落实了,保护发展才能落实到位。
解决好政府定位问题涉及三方面因素:一是对非遗的科学分类。目前看,国家、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地方政府基于本地实际和项目要求划定了一批非遗项目,这些项目从文化属性与服务属性上仍需要进一步界定;二是非遗文化属性及其特点,也就是非遗的表达形式和内涵价值,作为文化形态之一的非遗如何体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规范和体制机制;三是非遗的服务属性,即是基本公共服务还是非基本公共服务?若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了,非遗发展政策如何实施、市场机制如何发挥、非遗市场化的实现方式及其保护利用政策才会大致有一个清晰脉络。通常人们讨论非遗保护主要还是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即非政府财政支持,就是市场化,对于市场化的具体方式,尤其是非遗的具体类型和公共服务性质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持,这是我想阐释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地在非遗保护、传承和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非遗事业发展和产业发展在积极推进。
文化需要娱乐化,也需要教化。最优秀的表层文化应当是寓教于乐,把人类美好的行为准则融入伦常日用,渗入表象世界,以塑造良好的公民素质。仅仅把文化嵌入产业是不够的,要使它们能够“以文载道”。文化产业应具有精神追求,如果缺乏文化精神和价值,这样来倡导的文化所造成的社会是一个原子化的社会,不是一个社会有机体。在推进文化产业的时候千万不能忘记文化价值和文化精神,把对文化精神和文化价值的塑造摆在首要位置,且始终记住:文化价值是文化的核心和基础。
在推进非遗产品和服务产业化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三观”与产业化的关系;二是基本非遗服务与非基本非遗服务的关系。要在作品设计中充分考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其中,并通过完美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此外,要考虑到非遗的公共价值和教育作用,以政府承办、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把非遗的历史等内容展示给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非遗寓教于乐的作用。
根据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规律,文化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民的生活方式,随着人口流动、交流交往,不同文化之间会融合创新,在交流中融合,在融合中发展。既然文化是人们的生活方式,那么就应当给予现代化进程的人们,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这里出现了一个人们关注的关于非遗保护的问题:对于那些在民间口头流传、口头记载的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一些逐步融入城市的人口较少民族的文化,需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通过博物馆收藏、图片、纪录片、书籍、研究报告等方式,在保护的基础上传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