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第31届)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
根据评选活动章程,凡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考古发掘、调查等项目,可将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办公室(中国文物报社),将自动获得参加初评资格。请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支持推荐,报送2~3项符合条件项目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
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文字1500~3000字,图片10~20张。文字要求表述清晰,信息翔实,对发掘成果及学术意义的表述准确客观。图片要求JPG格式,图片说明作为文件名,编号、图片说明应与正文文字相符。
2.2020年度项目发掘执照清晰照片或扫描文件,发掘领队或联系人联系电话。
3.上述材料请发送到专用邮箱:
kaogufaxian vip.sina.com。请注明“十大考古新发现”字样。
4.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0日。
项目进入终评后,须提交3~5分钟项目介绍视频短片(中英文字幕),请各参评单位酌情准备。
初评候选项目名单、初评结果及终评会通知,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及时在《中国文物报》,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国家文物局官方微信、“文博中国”“文博在线”“中国文物报”等微信公布,敬请关注。
联系人:李政张小筑李珍萍
电话:(010)84078838
转6180、6181、6222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遗产编辑中心
邮编:100007
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活动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