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作品对城市需求与价值的独特挖掘角度:
长春动漫产业大厦系属长春市动画学院,建筑坐落于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1号,总建筑面积为4万6千平方米,共分三个区,分别为A、B、C区,A区为动画产业开发研究生产基地,B区为教学区,C区为艺术剧场。
B、作品在环境风格上的设计创新点:
整个建筑群体与动画学院形成统一布局,院内院外新旧两区视觉联系性强,没有因为新建的工程而破坏整体校园风格,这也是本案建筑设计的成功点所在。
C、作品在空间布局上的设计创新点:
动漫产业大厦的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完全由设计师一人承担。设计师打破了园内以往的常规性做法,在做完动漫产业大厦建筑设计后,又对其室内装修做了深化性的设计。
D、作品在设计选材上的设计创新点:
动漫产业大厦所采取的室内设计手法完全没有以往表面的装饰性元素及多余而零碎的视觉符号。
E、作品在投入运营后的出众效果与评价:
设计师在室内空间的处理上完全依据建筑设计之初对空间功能性的艺术创造,这种形式是一种无装饰化的手法,它体现在把一切粉饰的因素统统去掉,留下的是建筑原气质形态结构语言,这种语言以阐述文化内涵为核心,它最大限度为建筑空间虚的留白而彰显设计师对文化建筑的理解深度,作为一个具有创意性的文化场所,它应最大限度的保留物质性对精神的提升,要以人的内心意识自由为准则,提倡空间为精神的容器,正如孔子所云:“物以器为用,确凿以为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