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随着地确权工作的深入以及宅基地政策的调整土,农村宅基地在8类情况不仅得不到很好的维权,还可能会被收回!
1、荒弃的宅基地
随着城乡的改革以及城里就业机会的增加,不少农村人搬至城里生活,导致不少宅基地的荒废。这种情况下村集体可以对废弃宅基地进行收回,不过需要给与一定补偿。
2、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
宅基地交易只可在村集体内部进行买卖,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是不允许的。1999年后不再给予城镇居民使用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同时面临被收回的问题。
3、一户多宅
最基本的宅基地政策是一户一宅,一户多宅仅能对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村集体可以对于多出的宅基地进行收回,不过需要给与一定补偿。
4、面积超标
宅基地面积超标时,合理使用的面积可以进行确权。多出的面积在翻盖或重建房屋时,村集体可以进行收回。
5、非法占据土地的宅基地
非新划分宅基地或原有合法宅基地,均属于非法占据土地的宅基地。此类宅基地一律不予以确权,且非法占据土地的宅基地肯定会被收回。
6、城市户口通过继承的宅基地
城市户口对宅基地并无继承权,不过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却可继承。在房屋不可翻盖、重建的条件下等房屋自然消失,村集体可以对宅基地进行收回。
7、五保户遗留宅基地
对村中五保户遗留宅基地,村集体可以进行收回。
8、政府征地
政府征用农村土地及宅基地进行修路、修建建筑或其他用途时,通过与农民进行协商赔偿后可对宅基地进行收回。
以上8类情况下只是导致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并不是进行强制收回。宅基地是否进行收回,还需要从宅基地以往的历史情况、,当下的现状问题出发并进行分析,最大程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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