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在藏北草原深处被挖掘而出,首次亮相藏历新年晚会,几经文化部春节晚会、央视元宵晚会、外交部新年招待会等更大舞台的展演和传播,到2016年再次亮相“藏晚”,藏北牧区传统舞蹈——班戈谐钦,已逐渐成为西藏的一个原生态文化品牌。
这场源自草原文明,与纳木错圣湖文化相伴相生的原生态谐钦的发祥地和传承地,正是那曲地区班戈县尼玛乡。2011年,班戈谐钦相继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获得“全区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西藏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创作”奖等荣誉。
在全区文化繁荣发展的大背景下,那曲地区班戈县尼玛乡与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日喀则市定日县协格尔镇、林芝市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一同被列入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标志着这3个特色乡延续了千百年的民族文化艺术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和传承。至此,西藏“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数量达22个,覆盖全区七个市地。夏尔巴歌舞、底雅宣舞、丁嘎热巴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得到有效发掘利用,当地民众参与文化保护的自觉性也明显得到提升。与此同时,多年来,自治区政府共命名“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65个。
一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间艺术团的建设和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我区县民间艺术团的发展,带动了基层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丰富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自上世纪70年代起,西藏逐步加快县民间艺术团建设工作,至2014年,实现了74个县区均设立民间艺术团的目标。为了全面推进民间艺术团的建设和发展,早在2002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文化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其经费投入采取“四个一点”(自治区、市地、县和自身各出一点)的办法解决,并提出通过参加社会保险等办法解决后顾之忧,稳定队伍。此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区党委宣传部和区文化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民间艺术团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将民间艺术团的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促进民间艺术团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除了政策保障,在资金扶持方面,我区相关部门也进行了积极规划。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厅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县级民间艺术团公益性演出场次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在“四个一点”保障原有补助经费的基础上,采取激励性场次补贴的方式,加大对民间艺术团的经费支持力度。按照《办法》,在超过12场基础演出后,将对每场予以场次补贴;还出台了《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障民间艺术团队正常运作周转。
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负责人晋美介绍,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向各市地财政局下达2017年度民间艺术团补助资金3390万元,同比2016年增长126%。
“现在,自治区财政对县民间艺术团的年每团最少补助数额达到40万元,最多达到年每团5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我区民间艺术团演员的待遇和工作条件。”晋美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在利好政策的带动下,2016年以来,我区民间艺术团的创作和演出工作得到有力推进,服务基层群众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记者从自治区群艺馆了解到,近年来,为提升县民间艺术团的整体水平,自治区群艺馆积极探索和实践针对性举措,实行包吃、包住、包教、包会、包学习资料“五包”政策的“整团推进”培训新机制。仅2017年以来,自治区群艺馆对6个县级民间艺术团进行了“整团推进”免费培训,有效缓解了民间艺术团创作演出薄弱的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西藏民间艺术团整体水平,自治区群艺馆采取将每团集中培训的时间定为30天(周末和节假日不休息),每天培训近9个小时,保证了培训强度,实现了培训期间让民间艺术团演员“掉几斤肉”“长成艺术气质”的预期目标。自2016年至今,已先后对南木林、仲巴、吉隆等11个创作演出能力较弱的县民间艺术团进行了集中培训,共230余名演员参加了集训。
记者了解到,在政策保障与经费投入利好条件下,2016年,全区民间艺术团创作推出文艺节目1164个,深入农牧区演出8000余场次,创作演出创历史新高,同时承担了辅导乡村文艺队伍、继承和保护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等工作任务,参加了一系列全国、自治区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为我区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文/西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