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对此,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需要深入总结试点经验。
目前,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效果初显,已形成相对成熟的规则体系。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试点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特别是结合旧城改造,农村土地整治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民取得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完善宅基地制度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同时,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中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始破题。
国土资源部:改革的整体和综合效益显现需时日
对于33个县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魏莉华表示,从试点情况看,社会各界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方向是认同的。延长试点期限,有利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设计出更为科学的改革操作方案。
其次,试点地区从制度设计、工作布置、实践操作到效果反馈周期较长。延长试点期限,有利于推动三项改革深度融合,为全面评估试点得失、系统总结试点经验打好基础。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我们围绕试点内容作了大胆的探索,这个试点结束之后那么要跟法律实行无缝对接,所以需要相关的法律在试点结束以后完成修改,那么到目前为止,按照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进程,我们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文/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