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墙黛瓦,碧水蓝天。掩映在罗浮山下的村庄,美得像一幅山水画。走进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松树岗村,宽敞干净的村道,富有岭南特色的民居,绿树成荫的休闲小广场,新时代美丽乡村的新气象扑面而来,令人陶醉。
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近年来,惠州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创新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三大行动,对乡村进行全面洁化、绿化、美化,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让广大农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一幅美丽乡村新画卷徐徐展开。
美丽乡村建设,既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前沿阵地,又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强大后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近年来,惠州市积极探索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路子,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全方位建设美丽乡村。让农村环境更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此,惠州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开展“美丽乡村”三大行动,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村庄“脱胎换骨”,村民幸福指数提升
在惠阳区平潭镇阳光村胜利村民小组,家家户户院内都摆放着垃圾桶,院外也看不到抛撒的垃圾,“垃圾分一分,美丽加十分”等宣传语在村中随处可见。近年来,惠州市大力推进“美丽乡村”三大行动,每年投入20亿元治水、20亿元种树,让乡村“脱胎换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改善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让乡村旧貌换新颜,变得越来越美丽宜居。惠州市通过“清洁先行”行动,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办转运、县区处理”的运作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通过“清水治污”行动,农村建起人工湿地系统及管网,原来浑浊发臭的污水变得无色无味、清澈透明;“绿满家园”行动则让一个个村庄“靓起来”,“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正成为现实。
如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仅在惠州城乡百姓心中生根发芽,也融入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保护生态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美丽乡村”三大行动让乡村更美丽,为惠州市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作出生动注解,增添了浓重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