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并把它写入了党章。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农”领域的集中体现,标志着我们党对“三农”工作领导力的一次升华。在新时代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科学谋划,抓住重点,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战略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
自觉落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任务。乡村振兴不仅要靠农民自身努力,而且要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乡村。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具备了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要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坚持把国家财政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强化农业基础,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的短板,让农民在家门口也能享受城里同样的服务,努力形成“三农”发展新格局。
自觉落实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任务。十九大报告强调,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解决吃饭问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绝不能把粮食安全寄予别人。要严格保护耕地,高质量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务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筑牢保障粮食安全的“压舱石”。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充分考虑农村大多数仍是一家一户生产的现实,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自觉落实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任务。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动力之源。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必须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是中央新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加快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让广大农民吃上“定心丸”。
自觉落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变革任务。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十九大报告中把“美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大主要特征和奋斗目标,强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强化法治思维,以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三不两零三全”为目标,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探索建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新格局。
要积极探索农户绿色生产引导机制,扩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修养生息制度。要高标准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推广节本增效技术,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继续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自觉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只有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这既坚定了富裕农民的目标,又指明了走向富裕的新途径。要加快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建设,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发展适合农村、扎根农村、造福农村的中国特色乡村产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为他们增收致富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产业指导、技术援助、人员培训、营销帮扶和典型引路等,构建可持续的产业扶贫、精准脱贫长效机制。
自觉落实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社会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也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选择。
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选好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要正确处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关系,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共同体意识培养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和道德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