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直以来,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上,合肥市各地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以推动移风易俗各项行动为抓手,坚决抵制奢侈浪费之风,坚决破除陈规陋习,大力培育优良家风,涵养良好社会风气,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乡风文明摆到了重要的位置。乡村振兴不仅要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更重要的是提升道德素养,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影响,铸就共同的精神家园,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近年来,合肥积极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找准工作载体抓手,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各乡村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完善乡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针对农村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今年上半年,市文明委颁布了移风易俗行动八项标准,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小办或不办,并要求恶俗禁办,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乡贤引领、民间舆论、群众评价的力量,针对村里红白喜事、影响和谐发展的家事村事等进行评议和劝导,批评不良现象、褒扬社会新风,不断提升群众文明意识。
合肥市还着力扩大文明村镇覆盖面,抓好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工作。在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三线三边”工作扎实推进的基础上,我市将切实围绕贯彻《安徽省农村文明创建行动纲领(2017-2020年)》和《合肥市农村文明创建行动纲领(2017-2020年)》,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根本任务,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新型农民、加强环境治理、建设文明乡风,以精神文明建设新成就扮靓美丽乡村,促进农村外在功能和内在品质双提升,着力打造与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同频共振、交相辉映的农民幸福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