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特色小镇的建设掀起了一波热潮。然而,在特色小镇发展热中,部分地区在推动特色小镇发展的过程中存在概念不清、定位不准、创新能力不足、贪大求全、盲目跟风、相互攀比以及市场化发展动力不持续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推进各地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意见》指出,各地区要准确理解特色小镇内涵特质,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推动创新性供给与个性化需求有效对接,打造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和新型城镇化有效载体。
对于新时期,特色小镇建设的热度是否会降温?高质量经济发展中的特色小镇建设应该如何发展?如何建立起特色小镇正确的评价机制?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副主任沈迟接受采访,就当前特色小镇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解读。
回归特色小镇基本价值打造生产与生活相融合的田园小镇
对特色小镇发展中存在的同质化和概念不清的问题,沈迟认为,特色小镇建设既要保持产业发展上的独特性,同时也要能给生活在小镇中的居民带来生活上的舒适感和精神上的愉悦感。从现实方面看,如何一个小镇能将产业的特点与当地生态和人文环境进行有机整合,那么小镇的特色也就自然展现出来了。
同时,从特色小镇的发展历程来看,各个阶段从政策和方针的角度来看都十分重视其发展,其发展现实,从一开始普遍繁荣,到后来衰弱、分化,到现在强调特色,都是与当地经济发展的特征相匹配。
因此,特色小镇建设需要选择性重点培育。不能盲目逐级下派创建特色小镇数量指标。而是应该分区、分类、分阶段精心选择有基础有条件的项目和地区进行重点培育。在小镇类型选择上,东部相对发达地区可以多考虑非建制镇类特色小镇建设,尤其是大城市周边的适合疏解大都市功能的发展平台。中西部相对落后地区可以适当多考虑具有区位和特色产业资源优势的建制镇进行更新打造。
此外,在特色小镇创新发展方面,不仅有产业的创新,更需要注重制度创新。现有的行政体制对于企业经济的自由发展,束缚较大。浙江特色小镇很重要的意义就是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作为小镇平台,不跟行政级别挂钩,就是小镇,小镇服务公司,去落地这些企业,为企业入驻小镇服务,把该办的事情,跟政府打交道的事情替企业办了。让企业有更多的精力放在主业上,花更小的成本。同时又在城市群当中,靠近大都市,又可以很快的和大都市当中最先进的、或者是国际的先进技术、人才可以非常方便的交流。激发创新能力,然后促进创新动力,这就是制度创新对特色小镇发展的重要作用。
通过市场评价形成特色小镇发展的良性机制
对未来特色小镇发展是否会出台国家层面的标准,以及是否要建立特色小镇发展的进入退出机制。沈迟指出,目前没有考虑制定国家标准,因为每个地方经济发展的特色不一样,比如浙江小镇评价标准,要有50亿,3A级景区的水平才是特色小镇,但是全国地区差异非常大,别的地方不见得要这样的标准,全国制定一个标准,不切合很多地方的实际。所以,每个地方制定自己的标准更好,这个标准的制定要经过认真的研究、论证,当然有比较更好。有了标准,不是束缚大家的手脚,而是更好的促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的措施。如果要说没有标准的话,大家走的弯路更多,走的弯路多,盲目的事情做多了并不是促进发展。恰恰是更有效、更健康的发展才是促进发展。
对于,2017年是特色小镇出现了过热的泡沫,对此四部委也出台了文件,这个文件是不是包含了对特色小镇有降温和抑制的意思在里面,针对什么问题,未来高质量发展理念下,特色小镇发展是不是需要建立进入退出机制。
沈迟表示,降温是对一些误区是需要降温,本身提倡的特色小镇不会降温,还是坚持培育和鼓励了。但是对那些不正确、或者说假的,没有产业支撑的,或者有产业支撑不了的东西是需要降温。可以这么理解,本身特色小镇的建设中央一直是支持的,要培育的。但如果不是特色小镇就不行,就要降温。
2018年以来,对于特色小镇的建设规划项目就要建立起评估机制。评估机制可能就是会有退出机制,做不到的,浙江都有做不到的。某个地方当初报那么多特色小镇项目,如果达不到水平就不要叫特色小镇,这是正常的机制。既然特色小镇是创新、是一个实验,中间走一点弯路,或者说有一点失败这是正常的。没有谁从小到大不摔跟头的。
更为客观有效引导小镇建设中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
对如何避免特色小镇建设中土地等资源错配的问题。沈迟认为,在当前经济转型阶段,产能过剩,污染严重、大城市拥挤一系列问题出现了,另外大城市产业、人口对外的辐射产生了,溢出到哪里?首先是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小城镇发展的好,大城市过渡拥挤的情况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四部委文件尤其强调了学浙江经验很重要就是创建制度,而不是审批制度。
2018年会特色小镇建设项目会引入评估机制。特色小镇有没有达到特色小镇的基本要求,没有达到的干脆摘帽。让更多的真正符合特色小镇的地方去做特色小镇项目,去享受该享受的政策。对于特色小镇,有关方面更多的是给这些地方更大的自主发展权,很多特色小镇自己还是吃不饱的,还靠大量的财政转移税收才能存活,这种不可持续的特色小镇没有存在的必要。开发特色小镇至少不能赔本赚吆喝,小镇中的产业应当有自身的造血功能,这样才能自我循环,持续发展下去。
在特色小镇的开发中土地指标的问题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当然,特色小镇也不是空地上画一块地做特色小镇建设,搞1000个特色镇,哪怕一个镇是一平方公里也是一千平方公里,更主要是原有基础上,会有新增面积,特色小镇也不完全是旧城改造。一般地情况是在既有城区上建,拆迁成本比较高,但是运营、其他成本、基础设施成本比较低。
如果是一块新建土地,拆迁成本低,但是区位比较偏,基础设施成本高。至于新建土地指标,每年滚动的分配。真正的有含金量的,名副其实的特色小镇要建设的时候,在资源配置时,各地政府就应该有所倾斜和考虑。不是说把特色小镇指标还给大城市。曾经有一个,浙江很著名的小城镇,是镇,不是特色小镇,一个镇工业产值占全县90%,但是县里面给镇的土地指标只有10%,这就是资源的错配。不是说90%工业产值就一定要配制90%土地指标,但是只配10%的土地难以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这种情况下,特色小镇这方面资源配置是要有一定的,就是回归正途,也不是矫枉过正,特色小镇同样节约用地、同样保护生态环境、同样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改造低使用效率的空间问题,这都是需要的。但是从土地指标这个资源配置来讲,应该有所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