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老年人已经不再简单地满足于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追求更高层次的旅游休闲活动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意愿,特别是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经济实力较好的老年人,旅游养老意愿更加凸显;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的出现,一些大城市空气质量明显下降,也间接推动了老年人群远赴生态环境好、资源条件优越的地区进行异地旅游养老。
旅游养老市场进一步扩大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6.1%,如果未来中国的城镇化以每年0.8~1.0个百分点的速度快速推进,按照国际经验,我国很快就会迈入中高级城市型社会,休闲旅游将成为城市型社会的一种重要消费模式。近年来,我国居民人均收入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人们的消费能力在日益提升,为我国旅游养老市场提供了更巨大的空间。
旅游养老产业蓄势待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可自由支配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一方面,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使得老年人有了固定的退休金,中国传统的储蓄理财观念又使大部分的老年人都拥有一定的积蓄;另一方面,当生命周期进入老年阶段,子女在经济上已经独立,家庭负担大为减轻,子女也会在自身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经济上给予老年人一定的支持。这些因素都促成了老年人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增加。可自由支配收入越高,相应的旅游支付能力也就越强。
旅游养老形式更加多样目前,我国养老形式和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经形成候鸟式养老模式、立体养生养老模式、住房养老模式、农家式休闲养生养老模式、旅居式养老模式、异地循环养老模式等诸多新模式。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智慧旅游与养老产业将会深度融合,旅游养老资源将会在智慧平台作用下得以重组整合,一些新型的旅游养老组织方式、旅游产品、旅游业态将不断涌现,旅游养老供给将会更加丰富。
旅游养老受到国家层面政策的大力支持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台,提出了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等。
2016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该意见提到,2016年年底前再新增100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机构;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前置审批;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等。意见还提到,为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