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美学自王国维以来,以现代视野重构传统,并藉此阐释中国美学的精神意蕴和价值,就成为百余年来学人一以贯之的任务。但是,就美学作为一门原创于西方的学科而言,以此介入中国美学史研究却面临着独特的困难。比较言之,西方美学产生的历史背景虽然复杂,但古希腊的商业贸易及由此形成的以城邦为主体的市民社会,却是奠基性的。
这种社会形态所孕育的自由精神和个人主义传统,与中国建基于农耕文明及宗法制的集体主义传统存在着巨大的相异性。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生产方式的独特性及其对美学和艺术的孕育,冯友兰先生在其《中国哲学简史》中曾有专论,新中国成立以后,学界围绕马克思提出的“亚细亚产生方式”也曾产生过漫长的争论。这一争论表明,相对于传统的欧洲文明中心论,中国是一个“他者”,而且这个“他者”的“他性”,是由其漫长的农耕文明决定的。与此一致,中国美学之所以作为中国美学存在,最根本地体现在这种生产方式为中国文化和艺术带来的限定。
按照一般的看法,中国农耕文明起于新石器时期。这种文明在中国的早期发展状况,可套用苏秉琦先生的“满天星斗”说做出多元的描述。但同时,这种多元最终被归并为一体,即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奠定了后世中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础。关于农耕文明对中国经济模式、政治结构及国家观的塑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首先,农业经济是一种自然经济,自然是劳动的对象,也是获得生活资料的对象。人对自然的高度依附性,决定了观念领域对自然价值的全面肯定。
正是因此,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天道自然,不管是对儒道还是墨名法,都是哲学认知的起点,“天人合一”则是共同的价值选择。其次,中国传统政治是一种自然政治,人的社会政治行为只有组入到自然秩序中才具有合法性。这种政治模式显然来自于农业生产方式对自然规律的认知和发现。以《礼记·月令》为例:在一年的12个月,帝王、公卿、百工及至黎民的政治和日常行为,都被纳入到了四季的变化中,自然的时序更迭为人事的运作提供了尺度和依据。
在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者魁奈曾讲:“在中国,思辨科学没有取得什么进展,而对自然法的研究却已达到尽善尽美的最高程度。”这种以自然法则为人的行为立法并作为政治一般原理的做法,是农耕民族的典型特征。第三,传统中国是被人地关系限定的国家,然后才是民族国家。与游牧和商业民族不同,农耕民族的财富(土地)是非移动的。这种财富的特性决定了农民对土地的固着,也决定了安土重迁成为最基本的人地观念。在中国古代,中原地区之所以长期成为中华民族稳固的政治文化中心,与这一民族对土地的固着大有关系。
按照《尚书·禹贡》确立的早期国家地理形态,它的疆域基本上是以黄河中游的“河洛王里”为中心,沿着“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的等差秩序四面扩展蔓延,直至“东渐于海,西被流沙”。这种国家观或天下观,有人说是中原中心论,但更根本上讲是农业中心论。或者说,中国农业最早的发达地区被视为国家或天下的中心,愈趋近于这一中心便愈文明,愈远离这一中心便愈荒蛮。但是,中国社会的夷夏或文野之辨又不是恒定的。如果边疆民族占据中原并转为农耕,它便会在政治上获得正当性,并代表中华文明。这说明种族并不是国家组成的决定性因素,土地和农耕生产方式才是根本性的。
农耕文明是深植于泥土的文明。土地不仅决定着中国的经济、政治和国家形态,而且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美和艺术的属性。在中国美学和艺术史上,对泥土这种媒材的使用是主导性的。比如,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制造工具是人的起源也是美的起源,我们往往据此将中国美学的起点定位于石器时代。但对于中国早期历史来讲,石器显然不是最主要的劳动工具。
在由黄河泥沙冲积而成的中部平原地区,石材不易获得,石制工具的笨重也使其不适于农业种植。相反,树木作为泥土的直接生成品,用它制造工具不但轻便易得,而且极适宜黄河流域疏松的土质。正是因此,对于中国这个农业民族来讲,最早见于文献的劳动工具不是石器,而是木器,即神农氏的“断木为耜,揉木为耒”(《易传·系辞下》)。同时,按照现代考古学关于中国早期文明史的划分,陶器在黄河流域大量出现的时期(仰韶文化)被称为新石器时期,这显然也有欠准确。
陶器作为直接以泥土为材质的器物,它产生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中国人对泥土属性的深刻理解,而这种理解同样离不开农耕文明。后世中国人对泥土的加工日益精细化,最终制造出美轮美奂的瓷器。可以认为,从陶器到瓷器的演变,标明了中国农业文明从泥土认知到实践再造直至审美升华的超越之路,也说明中国美学的起点与其说是所谓的旧石器晚期或新石器早期,倒不如说起于耒耜时代、初成于陶器时代、成熟于瓷器时代更为确当。
与日常器具建基于泥土并追求审美超越一致,中国文学和艺术也是农耕实践的引申物。像甲骨文中的“艺”,本义就是种植,“乐”则是表达谷物丰收的喜悦。另像“美”字,所谓“羊大为美”,明显与远古农业的家畜饲养有关。后世“艺”由农业种植发展成为雅化的技能,即“六艺”,进而发展成精神性的“艺术”;“乐”由对谷物丰收的礼赞发展为普遍性的快乐,进而发展为表达快乐的艺术形式“音乐”;“美”则由视觉的胖大和味觉上的鲜,发展成为一般性的审美。
这种词义的演进,一方面体现出人类从物质向精神、从实用向审美、从快感向美感进化的趋势,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农耕文明对于中国美学和艺术的奠基性。在诗歌领域,早期中国诗歌以农事诗为主,所谓“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后来则一步步位移为山水田园诗。比较言之,农事诗因更深切地植根于农耕生产建立的人地关系,故而体现出质朴厚重的特点,田园山水诗则因对乡村形式性的审美观照,而表现出轻灵唯美的特征。据此,理解中国审美意识和艺术的发生,必须树立从实用到审美逐步演进的观念。在这个审美连续体之中,土地和种植为人的生存提供的稳靠性,对于中国美学和艺术具有奠基的意义。(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