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国18世纪重农学派的观点,自然界虽参与生产过程,但却不要求任何补偿。这种无私赐予使农业产品成为纯“新产品”。显然,自然界之所以能实现这种赐予,与土地不竭的生殖力有关。在中国美学中,自然或土地的这种生殖力被赋予了两方面的美学意义:首先,自然的生殖性即是其生命性。
这种活跃的生命感一方面使其与西方近代机械僵死的自然相区别,另一方面则因其对生命的包蕴而天然地具有美的本己性。“天地之大德曰生”,所谓美的本质,就是自然的生命本质。进而言之,自然生命总是在运动中表现为过程,并通过大地上的花开花落、草木枯荣实现形象的表征。这样,人对自然物候变化的体验就成为对自然生命过程的体验,这种体验使中国人发现了时间,并进而以此作为人事的规范。从《夏小正》、《逸周书·时训解》直至后世中国的历书可以看到,中国人的时间观是建立在农业节令和自然观察基础上的。
如《夏小正》开篇就讲:“正月:启蛰,雁北乡,雉震呴;鱼陟负冰,农纬其耒。”也即:大地上蛰虫复苏、南雁北飞,野鸡呴鸣、鱼游水面,被视为农夫修理农具的时间暗示。在此,自然孕育了时间,农耕实践则规划着人的时间感知。后世中国诗歌中所体现的时间意识,大抵脱不了这种被自然主导的韵致和格调。至于从普通百姓到帝王公卿被月令和节气规划出的工作和生活,则明显因为与四季变化的配合充满节奏感,并因此被纳入到一个统一的审美化的自然进程。
但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的中国作为一个起于中原、疆域不断外向拓展的国家,它由历法规定的时间观念并不具有普适性。如上所言,中国古代建基于自然认知的历法,其标准是中原地区的暖温带气候,但中国起码自秦汉始,其疆域就南北横跨了热带、亚热带、温带等多种气候形式。由此,中原地区农业性的历法不但对游牧、渔猎民族的生活缺乏实用价值,而且对非中原地区从事农耕的人民也同样缺乏指导意义。如唐张敬忠《边词》云:“五原春色归来迟,二月垂柳未挂枝。即今河畔冰开日,正是长安花落时。”正揭示了农业时代时间体验的区域差异。
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的历法却从来没有因为地域差异而变得多元,它制定历法恒久不变的标准就是“中原时间”。这种历法借助政治权力获得的强制性统一,使时间具有了意识形态性,也为理解中国美学中的时间感知增加了制度主义的内容。
正如中国古代的时间是以中原为中心的时间,其空间也是从中原出发的的空间。像中国最早的地理文献《尚书·禹贡》,按照顺时针的秩序,将天下排列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基本勾勒出了早期中国以中原为中心的地理版图。但是,就纯粹的空间而论,天下本无中心,如《庄子》讲:“我知天下之中央,越之南、燕之北是也。”(《庄子·天下》)这种中心观念之所以形成,原因无非在于当时的中原因农业的发达而形成了人对土地的固着,并进而根据当下经验设定了何为中心、何为边缘。可以认为,中国社会早期空间经验的非客观性,铸就了它的诗性或审美特性,所谓的地理也因此成为诗性地理。
根据这种纯任感知的“私经验”,中原民族设定了东南西北中五方,并将五色、五音、五味、四季等都组入到这个稳态的空间格局中,从而使诸种审美要素形成对天下“中央”的环绕。超越这一经验范围之外的区域,在文化优劣论的主使下被认为荒蛮,但在美学层面,则往往被想象为仙人的居地。一部《山海经》,就是这种审美想象的成果,从《穆天子传》到《淮南子·坠形训》再到张华的《博物志》,则提供了从对中原的现实感知到关于远方的审美想象的渐变路径。
这中间,因为中心地区是确定的、清晰的,所以与此相关的艺术往往摹写真实,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风格;边缘地区则因为超出了经验的范围,往往被诉诸想象,相关的艺术创造则虚幻瑰丽,充满传奇色彩,显示出鲜明的浪漫主义特点。从美学角度理解中国人这种中心清晰、边缘模糊的天下观,可以看到的就是这种从经验到想象、从现实到浪漫逐步过渡的审美系统。
十余年前我曾讲过,人、时间、空间是美学的“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就中国美学史而言,时间、空间这些已被现代科学高度抽象的范畴,在农耕文明背景下,则因对自然的凭附而保持着鲜活的审美特征。或者说,农耕背景下的时间和空间,是被自然表象的时间(四季)和空间(风景),它的自然性即可感性,它的可感性即审美性。同时,人参与农事就是参与自然,就是将个体纳入到自然时空的生命律动。关于这种由人、时、空复合共铸的农事生活的美,宗白华曾讲:“中国古代农人的农舍就是他的世界。他们从屋宇得到空间观念。
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击壤歌》)得到时间观念。空间、时间合成他的宇宙而安顿着他的生活。他的生活是从容的,是有节奏的。对于他空间时间是不能分割的。春夏秋冬配合着东西南北。这个意识表现在秦汉的哲学思想里。时间的节奏(一岁,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率领着空间方位(东西南北等)以构成我们的宇宙。所以我们的空间感觉随着我们的时间感觉而节奏化了、音乐化了。”从这种论述不难看出,农耕文明不但铸造了中国人的时空体验和四方想象,而且通过人与自然的相互渗透,为人的生存注入了本质性的审美内容。
当然,除了审美化的时空经验外,农耕文明对中国美学最根本的影响还在于对民性的塑造。《吕氏春秋》曾讲:“古圣先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于务农……所以务耕织者,以为本教也。”(《吕氏春秋·上农》)也即农业劳动本身就构成了对人民的教化。那么,这种教化达成的结果是什么?按照《吕氏春秋》:“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处无二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民舍本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吕氏春秋·上农》)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中国社会自文明早期即奠定的重农传统,不仅及个人财用或国家富强问题,而且更涉及对人民心性的正面养成。即:农耕使人心性素朴尚质,远离商业性的好智多诈。可以认为,中国美学重质轻文或先质后文的传统,对人性素朴之美的肯定,及哲学上的实用理性,断断无法忽视农耕文明的塑造。中国文学艺术中的思乡主题、家国之恋,则无法忽视由人对土地的固着而培养出的天然忠诚。近年有人提出,中国古典美学即是一种农业美学。这种说法有些武断,但一种更圆通的讲法应该是可行的,即:中国古典美学是一种奠基于农业、并从农业出发的美学。(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