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浙江省质监局批准发布了全国首个“特色小镇”评定省级地方标准《特色小镇评定规范》,该标准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于2018年1月29日正式实施,将为浙江省特色小镇评定提供科学、规范、可操作的指标要求。
该标准提出了特色小镇的评定指标体系,由共性指标和特色指标组成,其中共性指标由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等3个一级指标构成;特色指标由产业“特而强”和开放性创新特色工作2个一级指标构成。
什么样的特色小镇可申请评定?
《规范》明确了何为特色小镇,即“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业态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相对独立于城市和乡镇建成区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城乡结合部。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在此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的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可申请评定:
创建时间3年以上;
信息经济、旅游、金融、历史经典等4类产业特色小镇,完成总投资30亿元;环保、健康、时尚、高端装备制造等4类产业特色小镇,完成总投资50亿元;以上投资均不含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投资;
特色产业投资占比达70%及以上;
按照GB/T17775的评定要求,旅游产业特色小镇通过4A级景区评定,其它产业特色小镇通过3A级景区评定或4A级景区景观资源评估;
规划建设目标基本完成,在社会上有较大的知名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公认度。
采用怎样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定?
《规范》的制定遵循“五个突出”:
突出特色个性,注重分类评价;
突出产业核心,注重经济培育;
突出质量示范,注重高端引领;
突出改革创新,注重市场主体;
突出科学操作,注重标准规范。
《规范》构建了“1+8”的评定指标体系。其中,“1”指的是共性指标,“8”指的是特色指标,针对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时尚、旅游、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历史经典8类特色小镇产业特征,设置不同分值、不同评定标准的具体指标。
共性指标有哪些具体内容?
共性指标由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等3个一级指标构成,总分400分。
功能“聚而合”为200分,由社区功能、旅游功能、文化功能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形态“小而美”指标为100分,由生态建设、形象魅力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体制“新而活”为100分,由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
从具体得分项上来看,服务配套、智慧化建设、人口规模、景区创建、文化挖掘等都分别有不同的得分值,甚至具体到小镇官方APP、公众微信号及官方微博的更新频率也被纳入评分标准。
特色指标有哪些具体内容?
特色指标由产业“特而强”、开放性创新特色工作2个一级指标构成,总分600分。
产业“特而强”为550分,指标根据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时尚、旅游、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历史经典等八类特色小镇的产业特征,设置不同分值、不同评定内容的具体指标;开放性创新特色工作为50分,不设具体的评定内容,由申请评定的特色小镇自主申报最具特色和亮点的建设成效。
标准突出了对于产业、人才等的重视。例如,明确指出“引进每家省级信息经济发展百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百强总部得10分”;并对国家和省级“千人计划”人才等的入驻给予了不同分值的加分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