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现代人的表述则是,精神文明建立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之上。近几年来的“精美湘潭·美丽乡村行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全市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小到以20户左右农户为成员的“美丽屋场”,大到数百户的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无一不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来打造。其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被摆在首要位置。
湘潭县花石镇泥湾村李家祠堂美丽屋场,巧妙融合了“爱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290多亩种养殖生产基地,实现了生产、家居、休闲的完美统一。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雨湖区姜畲镇金马村因地制宜,一方面积极推广优质稻生产,努力打造“金马”大米品牌;同时不断壮大生猪产业,2017年新增养猪大户102户。还积极招商引资,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产品电商销售模式,带动全村餐饮业、乡村休闲业的发展,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30万元。诸如此例,其理念可以复制、值得推广。
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的不光是“好看”,还要创造“美丽经济”,为当地的产业经济锦上添花。油菜花节、荷花节、杜鹃花节等各种节会,如果单纯是让游客来看看花、拍拍照,空手而来空手而归,那不如不搞。每次节会应该有当地农副土特产品展销,有休闲垂钓、体验采摘等活动,有特色餐饮消费。这样,才能留得住人、才能吸引回头客,也才能为自身创造财富。比如,2017年 “十一”长假期间,岳塘区荷塘街道盘龙大观园推出了8大主题的亲子音乐帐篷节活动,游客达12万人,参观、餐饮等各项营业收入达4000万元,这就是很好的榜样。
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不能盲目追求高、大、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湘潭县易俗河镇谷洪村,2017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6.2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达到28600元,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5%以上。这是全县乃至全市的特例,因为它处于梅林桥现代农业示范园(美丽乡村示范片)的核心区,有政府资源整合、项目集成投放的优势,有招商引资的便利条件。其他绝大多数乡镇、村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量体裁衣,稳步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农民群众,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投入,必须摒弃等、靠、要的思想观念。以美丽屋场创建活动为例,少数村民只想用政府下拨的奖补资金“河水煮河鱼”,自己不愿筹资筹劳;更有甚者,部分村民视美丽屋场为乡、村干部的“责任地”,后续管理工作得由政府或村集体花钱雇人来搞,绿化苗木被风雨吹倒无人扶,花坛中杂草丛生无人扯,乱丢垃圾的现象无人制止。凡此种种,实不可取。
总之,如果没有产业支撑,“美丽乡村”就无法实现;如果没有持续稳定的经济基础,“美丽乡村”就只会是昙花一现;如果没有村民群众的主动作为,“美丽乡村”就难以推广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