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福建省质监局牵头、福建省标准化院主导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据了解,审查会上,来自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国家标准审查中心等单位名专家组成审查组,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该标准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对美丽乡村建设实践有引领、指导作用,同意通过审查。
该国家标准的制定,为我国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更为明确、更为全面、更为科学的评价指标和方法,对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