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美丽乡村梦,决非“高大上”地弄成“城不城,村不村”的钢筋水泥集合点。
首先、抓住民俗灵魂。
村庄文化,是指以自然村落的血缘关系和家庭关系而产生的能够反映村落群体人文意识的一种社会文化。它以其独特的血缘与地缘关系,形成民风民俗。可以说,每一个村庄都是一座宝藏,叙说着乡土的纵横多样与历史沧桑。所以建设美丽乡村,不能偏离它的源流与魂魄——村落文化。也就是说,“体非死壳,魂以附体”,要将当代村级文化的“魂”即村落积淀升华而成的个性传统文化,附着于“体”即美丽乡村物化形态。
就此,下大力挖掘乡村所独有的民风民俗、手工艺、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抓住了独具特色的民俗灵魂。
其次、保卫古建筑。包括古祠堂和古民居。
古祠堂,是村庄安放灵魂的地方,是村庄历史的活化石,它代表着一个家族的祖先,蕴藏着质朴而永恒的精神动力,所以保护古祠具有现实意义。完全可以修复的即修复,年久失修而实在修复不了的则留存残垣断壁作为古迹,让其爬满青藤,于沐风浴雨中散发古韵。
古民居,文化内涵极为丰富,其周延的景物亦非单纯;可以说古民居是一个集人文和自然于一体的博物馆,是不可移动的文物。所惜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掀起了拆除老宅的高潮,不少老村庄的古民居随之消失。所谓的新农村,大都被钢筋水泥建筑所包围或取代。须知,我国传统建筑,强调顺乎自然的一体性。如房屋一般都是坐北向南,这是根据地理、气候的环境,为避风、采光而做出的选择;而屋舍依山形地貌顺势延绵,则反映祖先择地定居时就将周边的山水、田园、道路、古树赋予了文化含义,甚至祸福也被人为地与周边环境联系起来。故此,建设美丽乡村,一方面,要将民居建筑的保护规范化、法制化,要修旧如旧;另一方面,在渗入现代元素时,注重乡村自然生态品质,以形成以青山碧水野趣为特色,融现代文明、田园风光、乡村风情于一体的魅力乡村。
接着、顺应时代脉动。
美丽乡村建设要把握时代特点,其关键不在于是否进行大规模的开发,而在于让传统的东西和谐地汇入现代社会。
随着时代发展与人际交流,村庄文化自觉不自觉地把外界代表新生事物的因素吸收进来,并使其有序增长。换言之,构建村庄文化,如果能将其置于科学的理念与大胆的探索中,以历史唯物观剔除其保守落后的成分而保存和发扬其有价值的优秀的成分,即促进村庄文化的鼎新;那么,我们不仅能守住“草根文脉”,还能在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中,让乡村获得文化力的积聚与嬗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