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引导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发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最近联合发布了专门的文件,试图进一步规范各地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的建设,引导特色小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从小镇得以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看,一个好的小镇一般需要具备至少以下一些特征:
一是要有可持续的产业支撑。产业的空间聚集导致就业和人口聚集,是一个城镇能够形成的基础条件。这类产业可以是基于本地特殊自然禀赋和资源环境优势形成的产业;也可以是为某个城市或区域主导产业或产业集群配套的产业。
小城镇由于自身人口规模的限制,只满足于服务当地居民消费的产业往往难以产生规模经济,发展空间相对都比较有限,不容易形成内生的分工效应和创业效应。一般都必须立足于服务规模更大的外部消费群体或成为本地区现有产业集群的专业化供应商或配套商。这使得我们看到的比较繁荣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大都分布在城市群地区特别是超大、特大和大城市的辐射半径内。
而真正服务于农业农村的特色小城镇一般也都分布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农村地区。少量分布在边远地区或山区的小镇,大都具有独特的旅游资源,能够支撑小镇旅游业发展,服务于周边城市甚至全国的旅游消费者。所以,特色小镇或小城镇要发展具有竞争力和持续生存能力的产业支撑,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所需具备的条件甚至比大城市产业的发展还要苛刻。
对城镇政府而言,官员们选择产业或许会徒劳甚至犯错误,最需要做的是构建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开放包容清新融洽的营商环境,便于投资者自主高效组合各类生产和创新要素从事产业活动。
二是必须以人为核心。城镇是人就业、居住、生活的空间载体,城镇要具有对人和各类生产、创新要素有吸引力,就必须具有舒适便利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这包括通达条件便利高效的交通基础设施、优质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条件、高质量的教育设施和服务,以及宜人的生态环境等。这是一个高质量小镇发展的基本条件甚至是必要条件,也是人的发展需要的基本条件。
但是我国小城镇与城市相比,大多数都不具备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因此小城镇也不容易具备更强的吸引力,这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财力不足的原因,也有公共资源配置体制、城镇行政权力层级等方面的原因,既是经济问题,也是制度问题,需要通过经济发展和制度改革系统加以解决,绝不是喊几句口号或出台几个文件就能实现的。
三是科学合理的规划。从调查和统计分析看,小城镇建设缺乏合理规划、空间利用效率相比城市更低的状况在我国十分突出。特色小镇虽然空间规模不大,但也需要科学合理地对城镇空间进行规划。所谓科学合理,一要在布局选址上具有合理性,统筹兼顾自然地理条件、周边城市辐射、产业集群分工、交通通达便利等因素;二要合理进行城镇空间格局的分化与组合,合理划分空间功能分工与融合,合理安排好产业、交通、生态、生活、公共设施等布局,推进地上地下一体化规划和综合管廊配置,“多规合一”的小镇规划最具备实施条件,有利于推动小镇走紧凑发展、空间节约的发展道路。空间管制的刚性和弹性也要统筹兼顾,对生态环境保护等红线空间要强化刚性约束,但对产、城、商、住等空间管制要具有弹性,以更好适应市场的变化和不可预见性,更加有效地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四是坚持走市场化道路。从过去几十年的经验看,大多数政府主导的小城镇和小镇发展模式都失败了,主要原因是更多满足政府的主观愿望和考核要求,而不是为了满足消费者需要或市场规律,因得不到市场响应或追捧,难以吸纳到商业主体和人口入住,就产生过不少“空心镇”或“鬼镇”,造成投资和资源浪费。
要避免这一状况再次发生,更有效的办法是按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来推进小镇建设运营模式的改进,以更加市场化的投资机制和运营模式来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小镇发展,以减少小镇建设中的无效投资。政府要切忌大包大揽,重在营造好的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好的营商服务和公共服务。
总而言之,在市场规律作用和空间资源短缺的条件下,人们对小城镇的崇尚和追求,是一种诗意理想或价值追求,但未必与骨感的现实相吻合。建设发展一个真正的好城镇,自然禀赋和区位条件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在这个基础上,必须坚持建设发展运营模式的实事求是,立足长远、遵循规律、突出特色,特别是要强化城镇内涵建设,使特色小城镇是有内容的而不是空洞的,是为人的现实生活服务的而不是为规划师们的诗意理想服务的,是宜居宜业美丽和谐的而不是功能不全不可持续的,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追求效率的而不是政府主导盲目低效的,是各类要素聚集融合的社会复杂体系而不是机械拼凑的冷漠物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