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宿正发展得如火如荼,但目前对于民宿的定义还没有一个权威而精确的说法。狭义上的民宿是指利用自有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文化,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场所。
广义上的民宿是指除了一般常见的饭店及旅社之外,其它具有独特吸引力的小型旅游住宿接待设施;强调的是主题的特色性,在我国一般指的都是广义民宿。
对于很多朋友来说,民宿、客栈和精品酒店的概念很容易混淆,为了让大家对这三者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本文从顾客体验出发,对民宿和客栈、精品酒店做一个简单的辨析。
民宿与后两者相比,其最大的特征是突出在地性和特色性,使顾客能够深入体验当地的民俗文化,与当地产生紧密的联系,从而收获不一样的生活体验。民宿有主人的人情味,具备家庭的尺度和氛围,是非标准化的,不可复制的。而客栈、精品酒店与民宿相比,则少了一种主人氛围,且客栈和精品酒店大多是以营利为目的,是可复制的。
我国民宿的基本特征
个性特征张扬。从起源和本质上讲,民宿就是民居,就是老百姓的住宅。百姓分布各地,接受不同文化、不同风俗、不同传统、不同家教的熏陶,在选择和建设自己的住宅时,无不受到这些熏陶的影响,显得各具特色。此外,由于是民居,是老百姓自己的房子,较少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所以,在选址、朝向、设计、用料、内饰、规模、体量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主人的意愿。
文化特征明显。民宿是一种建筑,建筑是一种文化,是文化的物化表现形式之一。因此,民宿虽然个性化特征明显,但脱离不了当地文化的影响,在外观、建筑风格、内部设施等方面都能体现本土文化特色。
平民特征突出。由于民宿是由老百姓的房子演变而来的,它的过去就是民居、民房。在没有“民宿”一说之前,即便是接待客人,也是属于“留宿”、“搭铺”性质,是行善事、做好事,没有多少商业性质的成分。正因为它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也不会刻意“打扮”,而是“我怎么住客人也怎么住”,以素颜待人,以本来面目待客。由这种民居脱胎而成的民宿,尽管有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它的DNA是变不了的,它的平民化特征是变不了的。
“乡愁”味儿浓厚。由于民宿历史痕迹明显,乡土气息浓厚,贴近甚至融入百姓生活,因此,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思乡之情,勾起人们的儿时回忆,是典型的“乡愁”型旅游产品。这是民宿的典型特征,也是民宿的吸引力、生命力所在。
观赏性、体验性和研究价值并重。一幢民宿,往往是一段历史的截图,一种文化的化石,一种风俗的遗存。同时,住民宿可以让人体验当地百姓的生活,领略当地的民风民俗,品味地道的当地美食,其体验性不同于住宾馆酒店。此外,有的民宿由于其历史性、文化性特征,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