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8中国特色小(城)镇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发改委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在做题为“促进特色小镇规范有序发展”主旨演讲时指出,很多地方在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和警惕的倾向性问题。
国家发改委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部门,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布局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对近年来各地区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情况进行了密切的跟踪,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
陈亚军指出目前特色小镇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概念定位不清晰、盲目发展引起质量不高、同质化无特色、政府主导下市场化程度不够、注重形象工程、盲目举债加大风险、房企过度参与带来的地产化。
“特色小镇作为新生事物,是新型城镇化领域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种尝试。如果发展的好,既能产生新经济、新动能,又能创造宜居宜业的新的发展空间。但如果发展失当,量大面广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大城市病更加难。”陈亚军说,发改委在调研总结经验、查找偏差的基础上,先后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若干意见》两份文件。
其中,《关于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目的在于明确特色小镇的发展方向,在该文件中明确界定了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的形态看法,强调要坚持创新探索,防止穿新鞋走老路,要坚持因地制宜;防止一哄而上,要坚持产业建设;防止千镇一面,要坚持以人为本,防止形象工程。
同时,该份文件提出要坚持市场主导,防止政府大包大揽的“五要五不要”的基本原则,并在探索城镇发展新路径、打造产业发展新平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9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举措。
陈亚军说,该文件核心要义是要用新的发展指导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规范引导各地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沿着政策的轨道前行,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有序,绝不能盲目刮风,更不能遍地开花。
针对以上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在2017年12月4日出台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了十项具体举措,涵盖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内涵、合理借鉴浙江经验、注重打造鲜明特色、有效推进三生融合、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实行创建达标制度、严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倾向、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保生态红线等10个方面。
“这是未来一段时期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大方向,也是对地方政府实际操作提出的总要求。”陈亚军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