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英专栏】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之下,各地建设特色小镇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网络。最近,在浙江大学举办的“浙江省特色小镇研究会揭牌仪式暨特色小镇高峰论坛”上,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一言道破特色小镇建设可能进入的误区———不能以发展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发展特色小镇,本质是我国城市化重心的下沉,本质上讲,可行性是有的。这种可行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心城市渐趋成熟,继续发展面临着高成本的问题,其中既包括中心城市“寸土寸金”的显性成本,又包括交通、环境高负载造成的隐性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资源具有向周边地区溢出的“势能”;另一方面,一些小城镇的确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甚至有一定的产业特色,具备继续拔高的基本条件。与此同时,中心城市的高成本劣势是小城镇的优势,因而,小城镇对城市过剩资源的“引力”也是显而易见的。
具备可行性仅仅是第一步。由于特色小镇的建设规模比较大,单个小镇的投资至少在10亿以上,而且开发周期长,目前国家已经明确给予信贷支持。这同时也意味着特色小镇的成败关涉甚大,因此,在开发房地产、拉动GDP的诉求之外,地方政府还应关注如何将政策高地真正转化为价值洼地。
特色小镇能不能成为价值洼地,不仅要看硬件建设,更要看软件条件,关键是看能不能留住精英人才。相比大城市,特色小镇真正的竞争力是什么?当然是能够为居民创造宜居、低成本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我国城市建设广受诟病的地方在于千城一面,不惜以高投入追求片面而且粗放的“高大上”,而特色小镇要做到名副其实,应该更加注重小而美、小而精的集约化发展思路,最大化地利用现有资源。事实上,避免快速铺张、过度开发和建设,警惕过度商业化对人居环境的破坏,更加以人为本,这不仅与我国现阶段城市化要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要求有关,同时也是海外很多著名特色小镇的建设经验。
小而美的特色小镇,除了要克制粗放扩张,还应该尽力补足制度短板。我国的中心城市之所以能够吸引人才,一方面是工作机会多,所以会有北漂一族;另一方面是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资源高度集中,而且多数资源乃至工作机会都与户籍制度捆绑,精英人才付出高成本向中心城市集中,只是在为这些资源(本质上是制度资源)买单。特色小镇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创造条件改善资源劣势,形成人才集中、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也是其成败的关键。
现阶段讲,在注重软硬件配套的同时,特色小镇的区位条件和产业吸附能力对于吸引人才也极为关键。从这个角度讲,最具成长潜力的特色小镇是一二线重点城市远郊或周边的卫星小镇,这些小镇有大城市购买力的溢出效应,或者有产业导入支撑,围绕这些资源,并且结合现有的产业要素基础,特色小镇可以在健康养老服务、文创旅游等题材上深挖发展潜力。
从海外城市化的经验来看,日本有近800个城市,美国有1万多个,而我国仅有不到700个,却吸纳了近8亿市民和农民工,国外的许多名企总部、产业集群、著名大学都分布在小镇上,这说明,我国“造城”的潜力仍然很大。就当下而言,因为有便宜的土地和资金,特色小镇的建设动能十足,这既是有利的发展条件,但也可能造成过度建设,总的来说,要防止这种状况的出现,必须以留住精英人才的标准取代追求建设规模的不合理导向。
(作者系中国金融智库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