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耕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在文明价值上具有重大的传承意义。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中国农耕文化又在扮演着发展乡村旅游、创新农村农业发展道路的角色。目前,在国内很多农耕文化遗产地,利用农耕文化,对实现乡村经济发展、乡土文化传承、乡村社会和谐、乡村生态健康的总体协调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种做法很有创意也更有意义。
谱写新时代云南乡村振兴新篇章,必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总要求,结合云南实际,要重点突出几个方面工作。其一就是要以乡风文明为保障,繁荣兴盛乡村文化。坚持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等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
高原、山区等独特的地形地貌,让云南不仅保留着森林、梯田、水系、村寨等享誉世界的农业特色,盛产云茶、核桃等地域特色食品,还有一大批古村落、古建筑等文化景观。尤其是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更是中国农耕文化的典型代表作。总之一句话,云南农耕文化底蕴深厚,特色鲜明。
然而,在一些地方,把保护传承农耕文明和利用农耕文化混为一体,在对农耕文化遗产进行大肆改造之后,就把它当成经济发展的平台,利用这些资源优势,直接以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来实现经济的发展。纵观这些大肆扩张的农耕文化旅游产业,无不都走入了装扮景点、开门招商等同质化的误区,让这些农耕文化遗产一方面沦为生财的道具,一方面又在其本质上遭受不合理、不合法的“革新改造”,让农耕文化遗产的本色尽失,乡村的原始家底也被掏空。
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既是重大历史机遇,也是重大时代命题,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新时代答卷。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我们很有必要摈弃重发展、轻保护的做法,真正把农耕文化遗产保护落实好。只有在保住农耕文化遗产底色、留好农耕文化遗产家底的基础上,才能让富有高原特色的农耕文化遗产成为云南的底色,演绎成全省乡村振兴的不竭资源和永续前进的“动力源”。
农耕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潜在的宝贵资源,呵护和守护好农耕文化遗产的底色,守住传统文化的“根”,不单是永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赋予的责任担当。只要基于农耕文化遗产开辟的致富道路,就必须保护好农耕文化遗产,留住农耕文化遗产的原始本色不变,才能有永续利用和创新发展可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