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城)镇开发,是新常态下中国开发经济走向深入发展的大战略。面对6亿~8亿正在走进城镇化的人群,面对3亿希望拥有度假生活的城市中产阶层,非中心城市聚集,就是市场必然的选择。以特色小(城)镇开发来带动卫星小(城)镇,带动分散的广大乡镇人群的城镇化聚集,是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开发带动模式和引擎结构,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
我们初步估算,处于城镇化过程中的6亿~8亿人口,预计将有15%~30%,即1亿~2亿农村人口,可以通过特色小(城)镇实现就地城镇化的就业与居住,并带动2亿~3亿特色小(城)镇居民收入实现大幅提升,这是一块消费率最高的消费增量蛋糕,因此,不仅保证中国广大的乡镇区域经济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还能对全国总体经济,在开发投资、实体产业、消费经济三大方面,形成较高的贡献。这就是新常态下我们要的经济引擎!
特色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必须是开发性金融领衔推动的结构!其中,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政策支持、开发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及政策导向、土地政策、特色产业的扶持政策、泛旅游产业的扶持政策,是支撑开发建设的基础。
特色小(城)镇的开发建设,主要依靠大规模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多级的扶持。
特色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必须以社会资本为主体,实施产城乡一体化开发建设与持续运营,主要模式是PPP。特色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必须与特色产业运营、旅游运营、城镇运营一体化,而不能建设与运营分离。这是浙江经验的核心,也是城镇化革命的关键。
特色小(城)镇的开发建设与持续运营,在PPP及投融资设计中,区分不同类型的资产性质与经营价值,从而形成资金结构安排,社会主体与各方责权利架构,是一个非常专业又博弈的事情。特色小(城)镇需要大量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建设,特色产业选择、导入、培育,泛旅游消费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建设,城市化基础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等等。这些都需要政府来投资、埋单或扶持。
但是,无论基于浙江省特色小(城)镇的探索,还是其他模式的发展,主动开展的、系统开发的、政府统筹规划的、全面投资开发的“全国1000个特色小(城)镇”,却缺少必要的规划基础与开发理论指导。
特色小(城)镇需要在国家层面、地方层面进行深度调查研究,形成更合理更清晰的规范政策与行为指导,从而保证巨大的转移支付、巨大的政策扶持不被滥用,不被乱用,不被借用。从而保证政府行为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本与社会力量,真正实现特色小(城)镇在中国城镇化发展中革命性的作用!
全国特色小(城)镇开发大潮,迫切需要理顺开发理念,梳理开发逻辑,真正把基于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发展架构,落实到规划中,落实到开发中,落实到投融资及产城开发运营中,避免走弯路,严禁建“鬼城”,真正实现开发一座特色小(城)镇,带动一个区域发展,富裕一方百姓。
文章来源:中国特色小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