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正式公布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后文简称《规划》),这是继今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之后,国家对最近5年内“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做出的具体部署。
其中,有7大亮点预示着农村土地市场在未来5年将迎来一个爆发期:
①部分农村将搬迁撤并
《规划》提出,要将乡村打造成现代版的“富春山居图”。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各地要因地制宜对农村布局进行优化。对于部分生存条件恶劣、人口流失严重的村落,要进行居民搬迁和村庄撤并,将土地复垦或还绿。这就意味着,优化布局后的农村,将更有利于土地的集中利用。
②优化农业产区布局,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农业资源优势,来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比如说东北适合打造成“粮肉奶综合供应基地”,长江中下游适合在稳定粮油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
换句话说,就是要大力推行现代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特别是鼓励“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这些目标,只有加强土地流转才能实现。
③让农民变股东
《规划》第十三章第三节提出,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转变为让普通农户能够受益的资产,将集体资产量化为股权,让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除了集体资产外,今后农民手里的可变现、可经营的资产还包括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这些资产既可以流转,也可以与工商资本联合经营,还可以抵押贷款,实现处置自由。
④加大补贴力度,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都是“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鼓励的对象。《规划》提出要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并且对规模化使用现代化农业设备的项目加大补贴支持力度。
同时,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鼓励加工流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储粮和经营。
⑤挖掘农业的多重功能与价值
《规划》第十六章第一节指出,顺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趋势,各地要深入挖掘农业的多重功能与价值,也就是说农业的功能不再局限于粮食生产,还要进行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重功能的开发,并且推动农业、加工业、旅游业融合发展。
⑥支持农业产业园开发
《规划》第十六章第三节提出,要积极打造农业发展的新载体与新模式,依托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推进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和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农字号”特色小镇。
⑦创新农村收益分享模式
要在农村加快推广“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受益+按股分红”、“订单收购+分红”等受益分享模式。
因为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之后,土地流转将加速,今后农村生产的主力军将是农场、合作社、农企等规模化的经营主体,通过这些受益分享模式,就能让普通农户的利益在土地流转后也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