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村落大多始建于明清时期,有的还可以追溯到南宋时期。这些因浓郁的历史风貌、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布局的人文景观、民族特色精彩纷呈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的历史文化村落,成为中国乡村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但是,这些历史文化村落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正面临着毁灭性灾难。保护古村落,势在必行。
古村落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被誉为经典的民间文化生态“博物馆”、乡村历史文化“活化石”。
在农耕时期,中国有40万座村落,每一座都是一部装载厚重历史的典籍。可是没等到我们去仔细品读它、研究它、传承它,这些经历了千年风雨的古村落,这些百姓生存状态、生存想象的基本范式,就在城镇化、商业化突飞猛进的过程中渐趋湮灭。对此,专家曾呼吁,保护、传承和发展好古村落,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时光悠悠,大批古村落濒临消亡。探寻其原因:一方面是大量撤庄并村,二是城镇化加速。许多古老村落慢慢变得空巢化,以后很有可能就成了无人村,其中所蕴涵的大量乡土文化信息、形态也将随之消失,由此造成的损失无法弥补。
难能可贵的是,浙江省不久前在省政府官网上挂出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这是继1999年出台《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后,浙江首次结合本省实际,对“条例”进行的一次全面修订,修订章节涵盖了全省古村落保护规划、合理利用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作为古村落拥有量和市场经济发达程度均排在全国前列的浙江省,古村落的保护面临巨大压力。尤其是随着乌镇、西塘、诸葛村等历史古村镇近年来成为国内知名旅游景区后,一些有识之士和学者专家开始担忧,这些历史文化遗迹会被变相利用和遭到破坏。
当前古村落保护面临诸多问题,每个古村落历史、环境、居民民族等各不相同,保存现状、所处位置不同,所以存在着巨大的多样性,故而对古村落的保护难以出台一个统一标准或规程,必须针对每一个古村落的情况来具体分析,再对症下药。
古村落是祖先留下来的宝贵遗产,其首要价值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这既表明古村落保护是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也道出古村落保护的要义所在。虽说大多数古村落不是名人故居,如果不能开发利用,那么保护就会成为无源之水。但“先保护、后开发”的原则,不是单纯将原有的古村落围起来打造成景区,而是在保护原有资源的前提下,活化民俗,深入挖掘其旅游功能,将地方历史文化内涵发挥到最大。
著名学者冯骥才早在2003年就亲自设计保护方案、抢救的山西榆次后沟古村便是我国古村落保护的样板。在这个可以追溯到唐代的后沟古村,观音堂、关帝庙、古戏台、张氏祠堂等古建庙宇依旧完好,三进、四合院落和酒坊、醋坊、豆腐坊、香油坊、米面坊等生产作坊,再现了村民们自给自足辛勤劳作的情景。
中国传统文明之根在于乡土,中国未来之变的关键在于乡土,唯有把根留住,才能读懂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