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乡村由“兴”到“衰”,在唐宋时期进入了它的黄金时代,小农经济使农民自给自足,中国的乡土社会也走向了一个巅峰。然而,随着地理大发现、工业革命、城市化的兴起,乡村在世界范围内衰落。中国的乡村也在鸦片战争、列强入侵,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下,逐步走向没落。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变化,改革开放使我们获得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同时也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数量超过2.8亿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使城乡人口流动带来了许多变化,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建设市场的转移,改变着中国社会结构。
近些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自然村的数量一直在持续减少。据不完全统计,每天都有80至100个村落消失。当下中国,空巢村、老人村、留守儿童村和贫困村不断增多已成为当下中国,尤其是西部广大农村不争的客观事实,留给人们的不是“乡愁”而是乡“愁”。
同时,城乡差距的问题依然存在,并且十分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差别依然比较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也不高。从城镇居民需求角度看,对农产品数量的需求已不是问题,但对农产品质量要求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尤其是对食品安全要求更高。
一方面,农村居民希望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可靠的社会保障、丰富的文化活动,过上富足现代化、有尊严的生活;另一方面,城镇居民希望农村能够提供清洁的空气、洁净的水源、恬静的田园风光等生态产品,以及农耕文化、乡愁寄托等精神产品。这些伴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期待,都要靠乡村的全面振兴来实现。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三步走”
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指南。乡村振兴战略顶层设计更加具体,对于农村基建重点、民生领域欠账、多元投入保障等诸多核心问题都作出了详细部署,更有操作性。同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国家将会从制度、人才、资金和规划方面进行强化,即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强化制度性供给;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强化人才支撑;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投入保障;制定国家乡村战略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硬投入”和“软环境”都不可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这既是乡村振兴规划的根本宗旨,也是最终目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迫切要求。广大农村居民能否同步实现小康,不仅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也事关本世纪中叶能否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前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突出体现在农业和农村这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