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养老服务领域面临的考验和挑战也越来越大。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就北京而言,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北京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北京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发展战略》迫在眉睫。建议以2020-2035年为规划期限,远期展望到2050年,通过分析北京市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背景、发展趋势,明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原则、任务目标和路径安排。
2、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行政管理体制。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市老龄委统筹全市老龄工作的职能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在市场培育和产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发改、财政、税收、商务、金融等综合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职能部门作用,调动国土规划、住建、教育、科技、人社等市场要素管理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压实责任。
3、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建议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北京市养老服务领域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完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行业监测等各项制度,服务指导宏观调控和引导社会预期。推进街乡社区管理信息化,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
4、建立养老财政投入长期稳定增长和动态调节机制。要明确涉老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补贴政策和标准,并科学确定补贴的方向、原则,在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精准确定补贴标准,改革市区转移支付机制,使财政投入更加符合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更好起到撬动家庭和老年人消费、社会资本及民间投资的作用。
5、加快建立适合首都特点的长期护理险制度。北京可以在石景山区和海淀区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适时全市推广。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与健康养老相关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大力拓展重大疾病、住院等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发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特需医疗和检查服务的健康保险产品。
6、探索引入社会企业组织形式。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资格认证、组织目标、收入来源(包括慈善、捐赠)、利润分配、资产处置、治理结构、税收优惠等多方面扶持、规范社会企业的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养老领域工商企业享受补贴困难与民非组织不能分红的矛盾,积极推动养老供给侧改革。
7、着力推进跨地区、跨部际资源整合。北京相关机构要针对养老机构床位不足和高空置率并存的现象,开展专项督查,帮助各类机构完善相关手续;探索养老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进一步盘活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鼓励闲置商业用房、商住公寓等改变为养老用途,提高养老产品有效供给;建立跨地区的资源共享和利益协调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衔接,强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实现为老服务的均等化。着力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探索特大型城市群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路。
8、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持续经营能力。在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降低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应收帐款、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股权等抵质押融资措施的研究,逐步破解融资难和融资贵难题。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人才职业体系和保障制度建设。运用好首都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优势,完善老年相关学科建设,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人才职业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跨区域人才培育和合作交流。为养老企业解决养老护理人员住宿问题提供支持。
9、着力完善养老驿站相关制度。我们要科学确定养老驿站的建设标准和服务功能,注重地区差异和资源统筹。如在低收入老年人群较多的区域等,适当放宽床位限制;通过驿站整合社区各种与养老相关服务和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养老驿站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共建共用、错时错峰运营;加强对供应商入驻驿站的管理。此外,还应鼓励产品创新,丰富和扩大有效供给,如扩大集中式居家养老社区试点。
10、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人才职业体系和保障制度建设。北京要充分运用好首都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优势,完善老年相关学科建设,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人才职业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跨区域人才培育和合作交流,研究出台针对养老护理人员等急需岗位、关键岗位的补贴政策。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深度老龄化的到来做好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