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福建公布一批美丽乡村建设负面案例。这些案例中,有的乡村修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有的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有的削坡填塘,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
“乡村文明是中华文明史的主体。”乡村之美,美在自然,杂花生树、绿意盎然,于生生不息中抚育万物;乡村之美,美在和谐,依山傍水而建,聚族次第而居,建筑与山水自然融为一体;乡村之美,美在独特,十里不同天、三里不同俗,景观与人文风貌丰富多样、鲜活多姿。正因如此,在城镇化大发展的今天,钢筋水泥无法湮没田园抒情诗的想象,“记得住乡愁”是与期望乡村改变落后面貌并行不悖的呼唤。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新农村建设时指出,“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坚持传承文化”,美丽乡村建设的理念正根植于此。福建公布的这些负面案例表明,有的地方、有的人并没有深入理解、真正接受这个理念,在实践中与之脱节甚至背道而驰;或者虽然从理念上接受了,但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出现了偏差。
拆与建,重“面子”更要重“里子”。有的乡村热衷搞“地标建筑”,晒场改成了大广场,周围还是田地;玻璃观光栈道高高耸立,与田园景观实在“违和”。有的乡村道路硬化了,房子刷新了,花草种上了,但“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等问题依然如故。大广场、大公园固然美丽,但耗资不菲却无实际用处,农民未必买账;水泥路、新房子固不可缺,但缺了垃圾桶和下水道的乡村,也与美丽无缘。美丽乡村建设不只是“穿衣戴帽”“涂脂抹粉”,更要实实在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从最基础的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入手进行环境整治,把钱花在必要的事情上,农民得实惠才真正愿意参与。
有“形”有“魂”,保持传统文化内涵和底蕴。有的地方照搬城市模式,把农村住宅建得看似整齐划一、洋味十足,却没有了依山傍水、错落有致的韵味。有的地方铲除野草、种上草皮,在祠堂外墙贴了闪亮的瓷砖,不仅不能让人觉得美丽,反而“不乡不城”、怪诞俗气。如此舍弃传统、求洋逐奢,说到底,是对传统文化不自信。一味照搬照抄,既丢了祖宗的好东西,也没学到人家的精髓;不会创造性转化,就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进退失据、顾此失彼。
其实,深入了解传统就不会妄自菲薄,传统建筑的顺应自然、诗画之美,以及与人居文化、农耕文化、民风民俗的紧密相融,既是“乡愁”所寄,也是美丽乡村建设具有独特魅力、强大吸引力所在。美丽乡村建设要有“现代衣”,但不能少了“传统魂”。
一村一貌,“个性”才有吸引力。有的地方急功近利、一哄而上,一张图纸到处用,看来看去一个样;有的地方制定标准“一刀切”,只要“标配”不顾实际情况。乡村建筑遵照当地自然条件和百姓生活习俗而建,在形态上丰富多样,加之不同的历史沿袭、人文积淀,形成了不同的乡村景致,一池碧水、一棵古树、一位名人、一个传说往往就是一个村庄的独特符号。
注重保护这些生动鲜活的乡村景致,努力挖掘乡土文化根脉,突出个性才能守护乡愁村韵。从发展的角度看,深度挖掘乡村旅游文化潜力,要充分利用田园景观、农耕文化、养生休闲等地域特色,形成“一村一景”;发展其他产业,也要因地制宜、找准优势,形成“一村一业”,才能把乡村的美丽优势转化为致富优势。
福建“自揭家丑”,曝光负面案例,推动反思整改,值得称道。必须承认,这些负面案例并非个例,在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存在,以此为鉴尤为重要。美丽乡村建设既要有生态意识、传统情怀,也要有长远眼光、科学规划,才能全面提升建设的品质和内涵,既满足百姓生活需求又丰富精神需求,使美丽乡村成为记得住、看得见、回得去的所在。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