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农发〔2019〕1号),意见指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扎实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农业再获丰收,乡村振兴开局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文件要求:确保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如期推进,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新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认定100个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发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等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共享农庄、创意农业、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介培育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和美丽乡村。
同时指出:推动农村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提升社保、养老等服务水平,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文件明确:
1、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研究提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配套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指导地方研究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选择10个县组织开展承包期再延长30年试点。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政策体系,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制定和推广使用全国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地监管,指导地方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妥善解决各类纠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到农户手中。加快国家级确权登记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运营。
2、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群体合法权利,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再选择10个左右省份、30个左右地市整建制开展改革试点,鼓励地方自主扩大试点。
做好新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开展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试点示范。指导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推动研究完善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
3、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围绕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设计,再选择一批县开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等。
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办法路径。推动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抓紧制定出台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文件,建立相应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宅基地和农房调查。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4、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大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和宣传推介,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引导和鼓励有稳定务农意愿和经营能力的农户创办家庭农场。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扩大到150个。
开展农民合作社专项清理行动。支持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建立股权式契约式利益分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