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是特色小镇高质量、内涵式建设的根本动力。浙江特色小镇强调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融合发展,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破解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难题,并初步探索出一条基于特色小镇的产城融合发展新路径。
规划理念创新,实行“多规合一”。特色小镇规划不是单一的城镇规划或园区规划,而是各种元素高度关联的综合性规划。因此,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多规融合,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协调性,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国土空间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摒弃“贪大求洋”“大拆大建”的做法,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界定人口承载力、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与产业支撑力,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
结合资源禀赋条件,联动编制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三化驱动”,项目、资金、人才“三方落实”的建设规划。规划编制要精细,不仅要编制概念性规划,还要编制控制性详规、核心区设计规划等,画出空间布局图、功能布局图、项目示意图,确保小镇规划可落地。
运营机制创新,实行“企业主体”。特色小镇的成败不在于政府是否给帽子、给政策,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有动力,市场是否有热情。因此,特色小镇不能由政府大包大揽,必须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好编制规划、保护生态、优化服务,不干预企业运营。要摒弃“先拿牌子、政府投资、招商引资”的传统做法,引入有实力的投资建设主体,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要给予小镇独立运作的空间,发挥当地居民、村(社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小镇的规划建设,使市场主体和当地居民成为特色小镇开发建设的真正主体。要创新融资方式,探索产业基金、股权众筹、PPP等融资路径,加大引入社会资本的力度,以市场化机制推动小镇建设。要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的融资、市场推广、技术孵化、供应链整合等服务,使特色小镇成为新型众创平台。
制度供给创新,实行“优胜劣汰”。坚持质量导向,把实绩作为唯一标准,重点考量城乡规划符合度、环境功能符合度、产业定位清晰度、文化功能挖掘度等内涵建设情况。实施“创建制”,重谋划、轻申报,重实效、轻牌子,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宽进严定、动态管理,不搞区域平衡、产业平衡,形成“落后者出、优胜者进”的竞争机制。实施“期权激励制”,转变政策扶持方式,从“事先给予”改为“事后结算”,对于验收合格的特色小镇给予财政返还奖励。实施“追惩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实行土地指标倒扣,防止盲目“戴帽子”,确保小镇建设质量。
回顾总结浙江特色小镇的发展经验,发达的产业经济是小镇发展的重要基础,道路多元化是小镇发展的必然趋势,完善的政策机制是小镇健康发展的保障,依据小镇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是小镇发展的必然要求。经过近5年的探索和实践,浙江特色小镇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