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美丽中国的重点和难点在乡村地区。而建设美丽乡村是世界上所有国家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必经阶段,发达国家已经经历了这个转型阶段,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尽管国外和我国的国情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农业发展的自然享赋和发展水平也大不一样,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生产力发展的美丽乡村建设还是存在一定相似性的。在美丽乡村的建设方面,北美、西欧、日韩等国的经验和教训还是值得深人研究和借鉴,可以为我国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新思路。
一、德国乡村建设经验
德国最吸引人的不是慕尼黑这样的大城市,而是安静古朴的田园风光和风景独好的广大乡村地区。德国在二战后实施的促进乡村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政策和规划值得学习和参考。20世纪70年代,德国开始实行“我们的乡村应该更加美丽”的计划。计划主要包括3个方面。第一,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种类。第二,开发农业房地产和乡村旅游。第三,初步实现传统乡村和农业向现代化和生态化的转变,德国政府还颁布了《土地整治法》,积极采纳当地居民的意见,对村镇进行详细规划,划定自然保护区,避免乡村自然风光遭到破坏,有效改善了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环境。
农业在德国的地位非常高。农业的基本功能是提供粮食,但是在德国农业还有很多重要的战略功能,例如保护自然资源,尤其是保护物种多样性、地下水、气候和土壤;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休憩场所;为工商业和能源部门提供原材料和能源。正因为农业和农村的重要地位,德国各级政府实行许多经济、法律措施来保护和发展农业、农村。一是多方位的帮扶政策和财税补贴。如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德国农业养老金银行,为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如果企业因为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或者引进环保设备而进行投资,政府要给予补助和贴息贷款。二是全面而广泛的税收优惠。如涉农企业免交营业税、机动车辆税。虽然农业税收在全国税收中所占的百分比不高,但是农业投资占国家预算的百分比却高于农业税收在全国税收中所占的百分比,这从侧面反映了农业的重要性。
二、法国乡村建设经验
法国被称为“欧洲的中国”。在欧盟各国中法国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是最高的。农业、农村的平稳快速可持续发展对于法国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二战之前,法国农产品主要依赖进口;二战之后,法国用二十多年的时间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法国农业的现代化得益于2个方面,一是法国工业化的发展,工农业互为动力,互相进步;二是及时采取适宜的农业发展政策和进行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体化农业”和“开展领土整治”。
“一体化农业”是通过与农场主和工商业资本家订立合同等形式,利用现代科技和科学的企业管理方式,把农业、工业、商业等综合经营起来组成风雨同舟的利益共同体。法国生物、电子、化学等产业为农业提供先进的农用设备、制种技术和原料,有利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生物科技的现代化,这样就促进了农工商之间的联系,形成利益一体化机制。农业一体化是法国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写照。
二战前,法国农业是小型农场的天下,放眼全国,还存在工业地区和农业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为改善上述情况,领土整治应运而生。开展领土整治的主要指导思想是通过国家对农业地区、经济落后地区强有力的政府经济干预,以实现落后、农业地区现代化工业建设的目标,改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格局。
第一,政府设立“地区发展奖金”、“农村特别救济金”鼓励在农村、山区开办工厂,有意开辟一些新的工业区以此来改变经济不平衡的情况。第二,国家设立“手工业企业装备奖金”,鼓励在农村和乡镇及新兴城市附近发展手工业企业,以此发挥手工业在增加收人和就业机会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三,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是法国农业收人的主要来源,大约占比50%以上,因此要发挥畜牧业的优势作用以提高农民收人,改变不平衡局面。
三、英国乡村建设经验
二战后,英国调整经济发展战略,保护国内农业生产,建立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力争摆脱对国外粮食严重依赖的状况。1947年颁布了二战后第1个农业法,确立了农业补贴政策,试图解决国内农产品供应不足的局面.这一时期的农村规划重点在于对农业耕地的保护。1957年为解决农产品结构性失衡问题,维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又颁布了新的农业法。该法要求政府出资整理、开发农地,修复农场建筑物。
20世纪60年代,政府的农业工作方向在于农业规模的大小和农产品市场化在政府白皮书中,政府出资鼓励合并小型农场,扩大农产品市场。随着英国经济的发展,大城市出现城市拥堵和蔓延现象,城市居民开始向往乡村生活,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城市居民涌人农村使农村环境、承载力面临极大压力。为了缓和居民日益增加的休闲娱乐活动和保护乡村环境的矛盾,20世纪70年代英国开始注意保护自然环境,之后陆续颁布保护濒临灭绝野生动物的法令。
进人21世纪后,英国加强对土地、水、空气等问题的管理,加大涉农资金投人。英国帮扶农业和农村的政策重点从重视粮食供给问题转移到生态保护,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也保护了农村原有的自然风光和生态环境,推动了乡村的良好发展。
四、日本乡村建设经验
二战后的日本遭受到沉重的打击,由于过分投资于城市建设,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青壮年纷纷流向城市,农村劳动人口密度小,农业生产缺乏劳动力,农村发展处于崩溃的边缘。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导致世界经济萧条,日本也深受其害,当时的日本政府没有足够的财政资金支援农村建设。而以振兴农村经济为目标的“造村运动”可以在不依靠国家财政和石油等能源的条件下展开,所以日本造村运动具有自发性、内生性的特点。
农村青壮年纷纷流向城市的另一个原因是信息时代的到来,城市是拥有丰富信息的强磁场,吸引农村青壮年流向城市。而要想把劳动力留在农村就必须把农村建设成如城市一样拥有强烈磁场的地方。农村的磁场、农村的吸引力在于特色产业,这是造村运动的开端,造村运动在以下3个方面值得学习借鉴。
第一是“自下而上”的特点。居民是运动的主体,起到主导作用.政府只是在政策上帮扶、在技术上支持。国家不下发行政命令,不财政包办,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主性.第二,培育人才是造村运动的终极目标。由于主要依靠群众的自我奋斗,这对群众的能力及意愿要求极高,不仅需要高瞻远瞩的领头羊,也需要踏实团结的广大群众.所以,造村运动不仅是物质性的“造物”,还是精神性的“造人”。第三是“一村一品”运动。在造村运动中,“一村一品”运动的影响最为深远、传播最为广泛,经常被其他国家及地区模仿借鉴一村一品是在政府指导下,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开发特色产品,振兴1.5次产业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特色产品不仅包含特色农产品,还有特色旅游、文化资产等.经过二十多年的造村运动,日本基本消灭了城乡差距,增加了农民收人,刺激了农村消费的多元化。
五、韩国乡村建设经验
韩国新村运动中既有值得效仿和学习的经验,也有一些血泪教训需要吸取。随着韩国城市化和工业的发展,农村地区由于发展速度较慢,相对变得落后起来,工农业差距越来越大,贫富悬殊愈演愈烈。工业积累了一定资金,政府也有能力反哺农业缩小工农差距了,所以在1970年韩国总统朴正熙发起了一场追求更好生活的运动—新村运动。这场运动起初只是在农村进行,后来推广到全国;性质也由最初的农村管理变革发展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社会改革。不仅如此,这场运动每个阶段的发展目标也不一样。
第一阶段的目标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发挥政府主导力量的同时也尊重农民的自主创造性。第一阶段的目标完成后,韩国政府也意料到了仅仅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是不够的,提高农民收人和发展农业生产才是新村运动持久发展下去的动力。由此,新村运动进人以增加农民收人为目标的第二阶段,无论是第一阶段还是第二阶段,目标都停留在物质层面。在物质条件得到极大满足后,新村运动的目标转向了精神层面。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收人等都是外在的、比较容易改变的;而国民思想道德素质是用金钱买不到的,也是在短期内无法实现大幅提升的,如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勤劳勇敢等精神。鉴于此,新村运动过渡到了精神启蒙的第三阶段。
一个事物一般都有两个方面,新村运动也有它的历史局限性,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研究和借鉴.新村运动的执行机构是韩国拥有警察系统的强力国家机关.一般政府主导的运动很容易犯大跃进式的错误,忽视农村发展的内在规律;政府的主导作用及包办风格容易打压农民自主建设的积极性.政府对农业的过度保护,使得韩国农业自身缺乏独挡一面的能力,不能独自应对来自国际的挑战与冲击。
启示
纵观美国、西欧、日韩等国的农村建设经验,可以得出如下启示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是每个国家乡村建设必不可少的环节,但仅仅改善基础设施是不够的,还应该注意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二,美丽乡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又以农业为主,所以要完善农业政策和法律,加大对农业金融保险等方面的补贴。三,美丽乡村建设应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政府起到帮扶和引导作用.四,授之予鱼,不如授之予渔.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还在于提高农民自身的造血功能,培养会思考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