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建设国家森林康养基地300处,到2035年建设1200处,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种类、高质量的森林康养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森林康养是以森林生态环境为基础,以促进大众健康为目的,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并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的服务活动。
意见指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化、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创新引领、市场主导五项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强化林地用途和森林主导功能管制,突出地域文化和地方特色,不搞大拆大建、重复建设。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培育一批功能显著、设施齐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构建产品丰富、标准完善、管理有序、融合发展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
到2022年,建成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产业布局较为合理的区域性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到2035年,建成覆盖全国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到2050年,森林康养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森林康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分的森林康养服务。
意见明确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的主要任务,包括优化森林康养环境、完善森林康养基础设施、丰富森林康养产品、建设森林康养基地、繁荣森林康养文化、提高森林康养服务水平等。要建立健全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标准,建设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积极发展森林浴、森林食疗、药疗等服务项目,大力开发中医药与森林康养服务相结合的产品。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打造生态优良、功效明显的森林康养环境。
意见提出,要科学制定森林康养产业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规范森林康养市场行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机制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基金,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奖补等方式,大力培育森林康养龙头企业。
鼓励贫困地区发展森林康养产业,促进就业增收、脱贫致富。要加强用地保障,依法依规满足森林康养产业用地需求。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林业、健康、养老、中医药等产业基金、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依法合规进入森林康养产业。要健全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地方推进森林康养与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互促共赢。
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和健康生活越来越迫切。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把优质的森林生态资源和健康服务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能有效满足人们对美好环境和健康生活的需要,发展潜力巨大,是林草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为保证森林康养产业科学健康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继出台了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导则、质量评定标准等。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市先后开展了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有效促进了当地产业发展,推动了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