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北京的寺庙和胡同社区,和平民的生活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它们的面貌、角色、功能以及在社区中发挥的作用和现在大不相同。
北京曾经有多少座寺庙呢?据统计,自1750年至1950年这二百年间,在北京内城——明永乐皇帝迁都后最早修建的城域,即旧城“凸”字形上端部分——不到4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至少曾经存在过1500座寺庙。
这意味着,平均每平方公里大约坐落着40座寺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站在当时北京内城的任意一点上,距离自己差不多150米的地方就会有一座庙。
一条常见的300-500米的胡同里,差不多应该有两三座庙。这个寺庙密度是非常可观的,即使是城中祭祀场所很多的罗马、巴黎、伦敦等,也无法与之相比。那么问题来了,1950年离我们并不遥远,为什么在那之前需要那么多庙,人们用这些庙来做什么呢?
关于中国城市中寺庙的作用这一问题,最先进行研究的是具有外来视角的美国人。
学者霍姆斯·韦尔奇认为,“(中国)寺庙提供的三种公益功能:公园、旅舍和休养所,在西方是由世俗机构提供的。”另一位美国学者韩书瑞提出,寺庙是城市公共生活的中心,演剧、市场、慈善救济、士大夫讲会、外人投诉、节庆进香、藏书、出版、艺术与休闲等活动都在寺庙中进行,这些公共活动有助于北京构建共享的城市文化,最终有助于形成各个阶层、各种身份共同认同的“北京市民”身份。
“我觉得这里是我的家”,这对于一个城市生命力的延续相当重要。怎样有效化解城市中不同人群的利益和观念冲突,尽可能让所有人感到自己是这座城市的一份子,来共同热爱和建设它,中国古人有他们的解决之道。
具体来说,北京的寺庙曾经承担起市民公共生活的哪些重要功能呢?首先,说说公园。1914年,时任北洋政府内务总长的朱启钤将社稷坛开辟成中央公园(1928年改称中山公园),被称为北京城内第一座公共园林。然而在此之前我们一直没有公园吗?并非如此。
法源寺的香雪海在每年丁香开放时会吸引多少人去赏花,至于大觉寺的玉兰、红螺寺的银杏树,一到观赏时节便引来游人如织,这些不就是公园吗?
根据时人记述,晚清光绪年间从正月到腊月,北京人出门游玩儿的目的地中很大一部分都与寺庙有关。
在旧时的北京,寺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它把人组织起来,形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
透过寺庙这样一个公共空间,我们发现老北京城市生活的三个特点:
其一,旧时北京以胡同为基本社区单元,胡同是生活空间、商业空间,也是行政空间,它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在这里,和职员与家庭主妇不同的商人,特别是中小商人在基层社会中扮演了勾连人际关系的核心角色。
其二,围绕寺庙所形成的社区共同体具有相当程度的主体性和自治性。不同行业形成的联盟可以实现良好的自主管理。
最后,胡同是人的空间,一个人往往就在这里出生,在这里生活,在这里爱,在这里死,它为人的政治诉求、经济诉求和文化教育提供了空间,也构成了一个核心纽带。
更重要的是,它满足了人情感、审美和超越的需要。
它和我们的现代化公共机构的根本不同在于,胡同是一个多义性空间,它直接面对活生生的、整体的人,而不是人的某一个方面。
至于寺庙,那是一个有“神”在的地方。这个中国的“神”,是最高道德标准的化身,正因为有了伦理和准则,人才成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