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旅游发展30多年来,众多的乡村旅游规划成功地指导了乡村旅游建设,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大量的乡村旅游规划中还都存在着“人”的缺失的问题。
普遍的问题是见物不见人,满眼乡野,不见乡民,把乡村的缔造者丢在了一边,这不利于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因为乡村旅游不光要有乡村景观,还要有乡人生活的“活生生”的氛围。
乡村是乡民的祖居之地,是他们世世代代开发、建设的成果,与乡民的生活休戚相关,无论是房屋、田野还是猪圈、鸡舍,都是依靠乡民的双手建造的,乡村旅游规划中如果忽略了乡民的存在,便会缺乏生机。
乡村文化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的久远积淀,乡民以智慧和辛劳孕育了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多姿多彩的乡村文化又在千百年的生产生活中得到发展和传承,而乡民正是传承乡村文化的载体,他们是乡村文化的“源”文化,也是吸引旅游者到乡村旅游的核心要素。
那么,乡村旅游规划应该如何来展现人呢?
乡土建筑蕴含着丰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能直接表达乡村的个性特征。有的规划盲目要求迁建、复建或兴建人造景观,致使一些乡土建筑原有的历史风貌格局被肢解,造成乡村特色的缺失。对乡土建筑的改造与利用,应当积极听取乡民的意见,尊重乡土建筑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的变化,尊重其结构的特色和完整性。
乡村旅游规划应结合乡民的日常生活,将乡民的生活形态设计到规划中去。使游客在游玩中体验乡村生活的自然纯朴;通过设计开展乡村戏曲的学唱、观看老艺人的表演等活动,让游客能够真正融入乡民的日常生活中,体验乡村生活的乐趣。
目前,家族及家族关系仍然是乡村社会的一个客观存在。可以通过对祠堂修缮、族谱修订等方式传承家族文化,并将祠堂、宗祠融入乡村旅游中,将其设计成乡村旅游活动中的一个参观项目,使游客体验到乡村中“人”的生命和情感的延续。
乡民是乡村文化的展示者,是乡村旅游真实性的源泉,也是乡村旅游中“活”的旅游资源。一些规划设计将乡民迁出村落后,再吸引投资者入驻经营,殊不知失去了乡民的乡村也就丢失了乡韵,根还在,魂却已游走。
只有通过乡民的参与,才能给旅游者以真实的乡村面貌。乡民不仅可以从事本土民俗活动的表演,指导游客的农事活动,教练游客乡村游戏等,还能为游客提供原汁原味的餐饮、住宿等服务,是乡村旅游须臾不能离开的魂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