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是矗立着的、凝固的历史,是有着呼吸的、活着的传统文化,其所蕴含的、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不言而喻,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素有“河东屏翰、中原咽喉、三晋门户”的晋城,有着众多的传统村落。其中,皇城相府被人们所熟知,它是清朝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康熙字典》总阅官、康熙皇帝35年经筵讲师陈廷敬的故居。如今,每天都有来自全国四面八方的游客到这里游览。
然而曾经的皇城相府没有现在的知名度,与晋城其他地方的明清大院一样,也曾破败不堪,是一座尘封在历史里的古城堡。现在的皇城相府只留下了原貌的50%,而另外的50%是后期修复的。
皇城村因煤而富,1997年煤炭收入让其一跃成为晋城市的首富村。但煤炭资源是有限的,总会有挖完的一天。当时以村党支部书记张家胜为首的“两委”班子,把目光投向有近400年历史的皇城相府。但当时皇城村是一个烂摊子:不少古建筑破损严重,不少有价值的文物遭到人为破坏。搬迁、修复、改造,本着以“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的原则,短短3年,皇城相府便以晋城市唯一的4A级景区见于世人。
从“挖煤”转向“挖文化”,使这个偏僻的寨子“活”了起来。随着电视剧《康熙王朝》在全国热播,窝在小山沟里的“皇城相府”名声大振,四方游客纷至沓来。2010年12月,“皇城相府”成为晋城市唯一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
近年来,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传统村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人们的乡愁记忆,保护传统村落对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传统村落保护,我们该如何做呢?
坚持“四个保护”原则。一是原生性保护原则。保护当地特色文化,防止同质化。二是整体保护原则。既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开发利用活动与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相适应。四是活态保护原则。注重保留原汁原味,重视当地居民在创造、传承文化中的能动作用,重视保护当地居民的利益。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应在保护为重、活态传承、平衡利益、改善民生理念指引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重点确立以下几方面规范:一是明确保护的范围和标准,尊重原住居民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二是确定权责主体,明确谁来管、怎么管、管什么的问题。三是规范保护政策制定的程序,确保保护政策科学合理,尤其要重视传统村落的社会民生,保障原住居民的生产生活权益,形成利益平衡机制。
完善保护机制。完善评估与监管机制,凡涉及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建设项目或工程,应依法接受评估和认定。建立定期检查报告以及责任考核机制,防止因旅游开发而破坏原有生态、景观、建筑、环境。建立健全各个部门之间信息沟通、联席会商、协同保护等机制,使保护与开发工作统筹推进。
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在稳定财政资金投入的前提下,适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协同保护机制。定期组织全国性的传统村落专项普查工作,进行甄别、分类、评级,建立大数据平台,实现数字化追踪与管理,以现代科技手段保护传统村落。
深挖传统文化内涵,找到自身发展的优势,做到“人无我有”,只有这样,传统村落才能焕发出旺盛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