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宿的发展呈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成为旅游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什么现在那么多人选择住民宿?
可能跟消费偏好有着较大的关系。大多数人除了法定节假日外,很难抽空找时间去其他地方玩耍。一旦遇上假期,满心期待并且提前做好出游计划。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有过不少节假日旅游,路上塞车塞到慌,景区拥挤寸步难行的经历后。很多朋友感慨,去旅游一半的时间耗在路上,一半的时间在景区里看人头。所以如今的消费者,比起急急匆匆,犹如走马观花的看风景,他们更偏好慢节奏的假期生活。风景,慢慢看;生活,慢慢过。
为了支持乡村民宿的发展,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2015年11月19日,国务院网站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首次点名“积极发展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等细分业态”,将其定性为生活性服务业,将在多维度给予政策支持。
2016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发布,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
2016年,发改委、中宣部、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说明:“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
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在组织领导和支持政策中提出两条支持渠道: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二是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
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表示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项目、资金、政策等的支持力度。关于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实际上在三部委文件出台之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专项建设基金的第19项“新型城镇化”一项里面,有“特色镇建设”这一子项,其他几个子项也与特色小镇建设相关,分别是19.1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的中小城市、19.2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地区、19.3少数民族特色小镇。
2016年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建村[2016]220号)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发展银行对于特色小镇的融资支持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推动全国小城镇政策性金融支持工作,建立项目库,开展指导和检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进一步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信贷资金。
2017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旅游绿皮书:2016—2017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中提出,建议各地探索合理合法、高效一体的民宿行业管理政策,推行行业许可经营制度,建立统一的民宿审批与监管机制,提高民宿经营的规范性与稳定性。
2017年8月,国家旅游局的《旅游民俗基本要求与评价》在市场准入方面,强调民宿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明,并满足公安机关治安相关要求,民宿单幢建筑客房数量应不超过14间(套)。
福建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宁德市寿宁县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1.大力推进精品乡村民宿规范提升,由县乡村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星授牌,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每年第四季度作为评审时间,达到星级评定标准的乡村民宿(要求自营业执照颁发后正常对外营业至少一年),授予寿宁县乡村民宿星级标志。
2.实行乡村民宿星级评定奖励。三星级乡村民宿一次性奖励3万元,四星级乡村民宿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五星级乡村民宿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从寿宁县文旅融合产业基金的切块基金中支出。
3.获得星级标志的乡村民宿,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复核后整改不达标的乡村民宿,将收回已发的星级标志。
4.鼓励我县乡村民宿积极参加按照《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7)旅游行业标准组织的金宿级民宿评选,被评为金宿级的享受相关政策奖励。
厦门市:最高资金补贴60万元
厦门市政府鼓励休闲农业企业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合作,发展休闲农业项目和配套项目(如民宿、餐饮店、停车场等)。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政府会进行奖励。获得市级休闲农庄(场)、“农家乐”星级评选荣誉称号(五、四、三星级)的分别给予10万、8万、6万奖励;对“森林人家”依据《森林人家等级划分与评定》定为1~5星级的,分别给予20万、30万、40万、50万、6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水乡渔村称号的,按省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获得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