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宿近年来的迅速崛起,既与市场需求的蓬勃发展密切相关,也与国家层面多维度的引导与支持分不开。民宿的精髓在于主客共建、共享。在体验经济背景下,对于民宿,游客希望获得的是借由这个特定空间衍生出的氛围、互动与收获。
要充分发挥乡村性在民宿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突出乡村文化、乡村特色、乡村关系在民宿发展中的意义和价值,让民宿真正成为独具特色的住宿体验形式。通过民宿这种住宿体验,不仅带动民宿主人的发展,而且要带动乡村就业、乡村经济、乡村社会、乡村能力的发展。
作为依托于乡村的住宿体验形式,要对乡村的发展有客观的认识。一方面,要认识到乡村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可以挑挑拣拣的作品。乡村振兴离不开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治理、重塑文化肌理、尊重乡村居民、提高造血机能和增强意识觉醒等,这些也是推动乡村民宿更加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乡村民宿不仅应该在带动乡村新业态发展和周边经济复兴方面发挥作用,还应该积极致力于吸引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和原住民回归。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乡村在加强对外交流的过程中沉淀与传承优良传统,促进整个乡村社会的进化,把乡村作为一个大舞台,激活乡村的空间价值。
民宿的异军突起对于盘活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当下民宿发展仍面临诸多困境,业内所称的非标管理与服务是民宿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也因为非标带来很多现实问题,一些时候成了民宿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掣肘。比如,旅游者隐私与安全、卫生以及成熟的配套供给等方面的保障问题。
不少民宿实际上走向了偏精品酒店的发展之路,失去了民宿自身应有的特色。发展民宿的初心就是充分利用网络的信息传播能力和共享经济思想,用闲置的资源解决现实的需求,借由市场蓬勃发展的新需求,让旧的资源焕发青春,而不是在乡村空间修建全新的精品酒店。
共享经济理念在乡村社会的应用,应该是在新的需求和旧的供给之间架设桥梁,而不是在市场上增加跟旧的弱势供给存在替代性竞争关系的新供给。民宿也应该秉持共享的理念,以凸显乡村风光的原真性为核心,为强化游客的旅游原真性体验提供基础。
很多乡村民宿其实是从外部介入到乡村中的一个个孤岛,成了城市的飞地,一部分乡村民宿没有跟乡村振兴密切结合在一起。对于乡村发展而言,民宿不仅是为了满足人们对乡愁的寄托、对绿水青山的追求、对美好田园生活的向往,民宿更应该成为乡村旅游全域化的重要中介和平台。
民宿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带动乡村的物产、乡村的生活、乡村的文化持续发展,也将带来乡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综合提升、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