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是“乡村文化的活化石”。徽州古村落因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被誉为“最美乡村”,是徽州独具特色地域文化的“标本”。徽州现存的古村落群遍及各个角落,如何守望这片“乡愁”,处理好传承与发展、修复与创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做到可持续发展,值得我们关注。
徽州古村落演化过程中经历“移民性”到“本土化”的转化。中原世家大族三次南迁时“择地而居”,村落选址三面环山、一面临水,集合了风水因素、安全功能、生活需要等多方面元素。
族群聚居与族群管理是徽州古村落社会的主要特点,水口、街巷、祠堂、天井等围合空间序列呈现“内向性”;马头墙的出现,矫正了徽派建筑森严、凝重的建筑形制,高低错落有致的群体组合增加古村落韵律与灵动;路、桥、井、台、阁、塔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与补充,完善了村落园林化的景观群组。
徽州古村落文化丰富多彩。徽州古村落祠堂、书院、水口、园林的营建处处别具匠心,氤氲着浓郁的生活文化气息;建筑物的门、窗、柱等不同部位构件的雕刻装饰蕴含有丰富的文化艺术内涵,徽派建筑“三绝”、“三雕”是徽州“乡愁”中抹不去的记忆。
徽州古村落、古建筑分散各处,保护利用程度不均衡,分散在各村镇、偏远地区的古民居、古建筑破败严重,关注度不高甚至无人问津,自然破坏、人为破坏、建设性破坏等情况时有发生,呈现综合破坏现象,部分传统村落逐渐消亡。古建筑构件流失严重,徽州古村落保护利用任务艰巨。
徽州古村落经过数千年的演变、积淀与优化,聚落规划、建筑营建、景观塑造、装饰运用处处展现独特的魅力。因此,对古村落、古建筑等实物遗存及其蕴含的文化内涵进行全方位保护、深层次研究与合理化利用,需要政府主导、民众参与、多部门联动。
1、保持古村落生态环境整体性。徽州古村落以“天人合一”的优良人居环境而广受称道。在现存的徽州古村落中,除了被打造成旅游景区之外,大部分处在或面临无章可循的改造建设,新建、扩建建筑求新、求异,缺乏文化内涵与本土特色,与传统古建筑融合性差,破坏古村落整体风貌。因此,古村落保护需要遵循整体性与功能性的原则,传承传统的村落规划、景观规划理念,合理开展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在不改变村落原有格局的基础上,按现代化生活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等,改善民生需求。
2、推动古村落建筑风格创新。粉墙、黛瓦、天井、马头墙等徽派建筑特征,是在特定条件下人、建筑、环境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在新形势下,需要探索传统建筑文化的精髓,将徽派建筑中优质基因经变异、改良后植入现代建筑中,赋予古村落与村落建筑新生命。
3、保持古村落文化多样性。徽州古村落文化涵盖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集多维文化于一体。传承徽州文脉,一方面需要激活“徽州三雕”等有形载体,探索新型材料,改良技术流程,使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接轨,以现代的语言与表现方式传递文化信息,突破特色城镇化发展瓶颈制约;另一方面需要复活无形资源,把文会、赛会等当地民俗历史文化与文明和谐乡风建设融合起来,宽视野、多角度挖掘静态资源的价值内核,将现代理念注入传统文化之中。
4、规范古村落保护利用。徽州古村落是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主要载体,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相得益彰。古村落污水处理与改善水质不仅需要先进科研成果与理论支撑,还需要规范法令法规,截留污染源。徽州古村落作为一张名片,应该全面、正确、规范阐述蕴含其中的徽文化内涵,推动传统旅游产业升级。
5、注重古建筑可持续保护利用。徽州古村落是有机整体的“躯干”,各类建筑遗存是构成“躯干”的“筋、骨、肉”,记录徽州建筑文化传承、发展与创新。古建筑单体承载大量的历史文化信息,其可持续保护利用路径可依据建设年代与技术传承的差异,合理分类。一类是文物型(被动型)保护利用,对重要的或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传统建筑、历史久远的古建筑、难以修复的既有建筑(群),将实体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维护或修复,建筑的原功能丧失或衰败,仅供观赏和研究。一类是开发型(主动型)保护,对一般性的或没有特殊价值与意义的古建筑(群),保留古建筑的空间结构和实体,按现代功能与要求,从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的总体考虑,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目前,保护利用的古村落、古建筑(群)多为综合型保护利用,兼具文物型保护与开放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