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风文明,则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不仅需要有农民增收致富的指标,更需要有乡风文明建设的要求。乡风文明建设要注重其内涵实质、结合地方特色推动落实,重在形式创新、阵地巩固上走出各自特色。在新时代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为促进乡风文明建设、更有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贡献,
加快建立乡村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增强保护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实施乡村文脉保护和传承行动。加快抢救保护乡村优秀文化遗产,挖掘农耕文化、丝绸之路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茶马古道文化等。加大对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和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进行保护修缮,建立健全文物“四有”档案和传统村落“一村一档”。对有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宅和民族特色村镇,逐步申报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编制保护利用规划。重视村志村史编纂,建设文化主题博物馆,支持申报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力开展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将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遗产点申请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行保护,加强对村落濒危非遗项目的抢救保护工作。支持各级非遗传承人依托乡土非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传承传习活动。坚持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打造推出一批特色鲜明、风格各异的精品文化遗产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
积极构建新时代农村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实施乡村文化塑造行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农民正确的价值取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遏制婚丧高额礼金、乱办滥办酒席、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坚决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积极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的良好乡风民俗。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鼓励城市对乡村进行文化帮扶,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积极创作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打造农村“十里文化圈”。完善公共设施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增加农村文化供给总量,积极开展全民阅读、经典诵读、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乡村歌舞、乡村竞技等活动,打造农民艺术节、书香天府·农民读书月、少数民族艺术节和乡村艺术大展等活动平台。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惠民工程,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予以支持。探索推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推进民办文化机构发展。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全国和省级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等创建活动,加强外出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文明礼仪、道德素养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农村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理念。积极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和好人好事评选,大力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推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创造性转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文化资源,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扶持一批创新力竞争力强的文旅和文创企业,塑造具有浓郁四川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打造一批集农业文化创意、生态饮食体验、特色食材交易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产业体。实施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以刺绣、竹编、年画、唐卡、陶艺、漆器等为重点,支持开发农村特色创意民族民俗文化产品,推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特色创意产品,加强“互联网+”特色产品和工艺品的生产营销,促进乡村文化产业优秀品牌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