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新规,历史建筑可“变身”民宿!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20-03-26 10:36:28  来源:民宿圈
核心提示:近日,《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明确,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惠民利民、鼓励创新的原则。

  近日,《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适用于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办法为解决近年来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痛点难点提出创新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国有历史建筑租赁期限可放宽至20年;为保障房屋消防、结构安全需求等,允许历史建筑适度增加使用面积,不办理产权登记,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办法明确,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惠民利民、鼓励创新的原则。


  在现行政策法规基础上,办法进一步扩大鼓励性使用功能的范围,鼓励设立博物馆、纪念馆、社区图书馆、民俗体验馆等,鼓励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特别是鼓励引入众创空间、文化创意、科技孵化、民宿客栈等新业态。


  为提高历史建筑的空间使用效率及适用性,办法允许在建筑内部适度增加使用面积或调整楼层层高,在建筑外部定比例增加附属面积用于满足消防、市政等专业管理要求,增加建筑使用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办理产权登记,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历史建筑


  考虑到历史建筑修缮的成本较高,投资主体难以在短期内收回投资成本,还有可能造成修缮工艺不精、破坏历史建筑等问题,办法从多方面为国有历史建筑“松绑”。如国有历史建筑实行公开招租,租赁期限可放宽至20年。提供租金减免,对于公益类使用可予免租金,对非公益类中从事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华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传统制造业展示以及市政府鼓励的其他业态,给予一年的免租金期,第二年开始租金减半收取。


  对历史建筑征而不拆


  在城市更新与新区建设过程中,由于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的更迭容易造成历史建筑保护力度不足,甚至出现破坏行为,如何更好保护历史建筑?


  办法明确,在城市更新和新区建设组织土地出让过程中,对历史建筑征而不拆,提出将经批准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确定的内容纳入地块规划条件,并在出让合同中约定保留历史建筑的处置事项和保护责任。


  已储备未出让的地块,土地储备部门应当在地块出让前,对已储备用地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等履行保护责任。



  各区在实施涉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建筑修缮等各类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时,在实施方案中应当设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


  历史建筑由于年代久远,建筑本体的消防标准较低,活化利用过程中,如何保证消防安全的同时解决消防审批问题?办法提出,制定适应历史建筑特点和保护需求的具体建设、管理要求和保障方案,并对历史建筑提出提高耐火等级、完善内部改造、增设消防设施等具体防火安全措施要求。如改建和增加内部楼梯、增加内部连廊,增设逃生绳、逃生梯等缓降逃生设施等。


 
标签: 历史建筑

本文标题: 广州出新规,历史建筑可“变身”民宿!

本文链接: https://www.gujianchina.cn/quote/show-5176.html (转载时请保留)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之用。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400-180-1090),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关于本网站所有图片以及内容页面中的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公众号:"gujianchina",每日获得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项目策划
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网站XML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留言反馈 | 违规举报

(c)2016-2024 Gujian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_古建中国-文化建筑行业互联网创新平台 | 中国建筑 | 建筑材料 | 建筑设计 | 建筑施工 | 建筑人才 | 建筑培训 | 建筑文化 | 仿古建筑 | 古建筑 | 古建中国

版权所有:古建家园 浙ICP备16015840号-3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046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230902

Copyright©2016-2024 古建家园 All Rights Reserved

  • 项目工程

  • 数字建筑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