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蒙昧时期,以采集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要食物,逐水草而居。当种植业和驯养家畜的发展可为人类提供稳定的食物时,人们便逐渐定居,村落由此形成。约公元前7800年的约旦河谷耶利哥遗址,是迄今发现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村落。中国目前已知的最早的村落,是河南新郑县裴李岗文化遗址和河北省武安县磁山文化遗址,其年代可上溯至公元前6000年左右。
村的区位分布受气候、资源和地貌等因素的影响。村大多分布在江河流域的平原、河谷和丘陵,其次是草原和山地。在农业社会,村的区位分布反映着人口的区位分布。在村落密集的地域,村的人口密度较高。反之,村的人口密度较低。村的自然形态,一般是沿江河呈条形,丘陵地区呈扇形,草原呈圆形,山地呈点状分布。
不同类型的村落,经济活动的方式与文化传统有着明显的差异。自然形态的村即自然村,其经济活动和文化习俗具有强烈的地域和传统色彩;文化传播以纵向为主,表现为链条式的运动模式,对长者和先辈的模仿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按行政管理需要划分的行政村,一般来说,经济活动辐射面广,较少受地域的限制;文化传播以横向为主,表现为互动式的传播模式或波浪式传播模式。
村虽然是农村社区的基本单元,但一般又不具有法人的地位。在传统社会,它主要靠血缘关系、宗教信仰和习俗来维持自身的存在。在村落中,主要依靠社会自治性组织发挥作用,此外还有宗族和宗教等方面的组织发挥一定的作用。这些组织的结构比较简单,其主要功能是筹办村的公益、服务事业,以及宗族、宗教和文化活动;调节、规范村民行为;维护和保障村的安全和利益;调解与邻村的纠纷及防御外侮等。这方面的功能直接沿袭了古代氏族社会的自治传统,也是村内社会成员实现自我控制的一种管理方式。
有些国家在被称为“村”的区域,设立了行政建制。如加拿大、肯尼亚、苏联和美国的部分州,以村为基层行政单元,设有行政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管理本地的行政、经济、社会等事务。在美国,村议会还行使州宪章规定的立法权。这些国家以基层政权形式出现的村与自然形态的村不同。前者是农业社区居住人口的行政聚落,后者是农业社区居住人口的自然聚落。
中国自秦汉以后,一直沿袭乡政村治的体制,村为官民相兼的组织。“村”的概念最早在东汉出现。东汉《周易参同契》谓:“得长生,居仙村”。到东晋南朝时期,文献中有关“村”的表述多了起来,大有取代其他称谓的趋势。《水经注》中名“村”的聚落有19处,从一个侧面表明“村”作为一种名称和地域概念在被广泛接受。
至唐代,国家更是构建了“村坊分治”的行政管控体系。《大唐令》云:“在邑居者为坊,别置正一人”“在田野者为村,别置村正一人”。村正的设置,表明国家的制度性介入。因之,“村”也基本成为村落的专指名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一度将一个或几个自然村组成行政村,或作为与乡政权并存的基层行政组织,或是乡政权的延续和辅助组织,执行或代行基层政权的职能,并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1982年颁布的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98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