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1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魏后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数字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农业农村新基建列为优先领域
近年来,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2015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先后开展了六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积极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共支持全国13万个行政村光纤网络建设,其中三分之一部署在贫困地区,中央财政给予基础电信企业补助资金超过200亿元,推动全国行政村通光纤、通4G比例均达到98%,显著提升了农村地区网络覆盖水平,为数字乡村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网络基础。农村每百户有计算机和移动电话数量分别达到29.2台和246.1部。
二、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工作,不断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标准修订,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一是2016年12月成立了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2018年进一步设立了大数据、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四个标准工作组。标委会研究制定了《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暂行)》,正式制发《农业信息基础元数据》《农业数据共享技术规范》2项标准,《农业农村行业数据交换标准》《农业地理信息平台数据管理规范》《数字苹果园建设规范》等3项标准进入征求意见环节,另有24项标准正在编制过程中。二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推动了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截至目前全国现行有效的农业行业标准超过6000项。加强对“两品一标”产品审核把关和证后监管,突出抓好关键点、高风险产品审查,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2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截至目前全国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超过4.6万个。
三、关于依托国家大数据建设一批智慧平台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国家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依托海量数据资源搭建互通融合、精准高效的智慧平台,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配合国办电子政务办统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截至目前,已印发实施两批部门共享责任清单,制定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建立了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面向全国各级政务部门发布1300余个数据共享服务接口,提供在线数据查询核验超过10亿次,支撑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交换量达997亿条次,初步实现了62个部门和32个地方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有力支撑各级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是农业农村部系统内累计建设和整合覆盖农业行业统计监测、监管评估、信息管理、预警防控、指挥调度、行政执法、行政办公等领域的396个业务系统,积累了海量的数据资源,为支撑宏观决策、保障农业农村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数字化转型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好各类培育资源,共同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骨干以及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13.9亿元,培训高素质农民1600万人。二是农业农村部与教育部合作共建8所农业大学,与地方省部共建17所农业大学,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和现代农业转型升级需要,指导共建高校及时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加强涉农重点专业群建设,推动农业院校培养涉农人才。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线“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在线填报员工返岗需求,支持各地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农民工成规模、成批次“点对点”安全有序返岗,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五、关于加大对数字乡村建设的政策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的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以及科技部组织开展数字乡村相关的科技研发工作,均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乡村试点地区。
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做好现有工作基础上,着力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电信企业等深化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建设和运维;二是持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和应用,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强化数据挖掘、分析预测能力建设,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应用,不断强化数据对管理决策的支撑;三是积极研究农业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四是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农业信息化培训力度,为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