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蓝图既就,目标明确。当务之急重在激发活力,培育动能。而活力与动能的激发培育,关键在于出重拳、给猛药、用实招,下大工夫缩小不断拉大的源头性、基础性诸多差距,这是乡村振兴的逻辑原点。
1.务农与务工的收入差距。10年来,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在缩小,但绝对收入差距在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城乡居民收入比已经由2008年的3.31:1缩小到2019年的2.64:1,但人均绝对差距却由11020元/年,扩大到26338元/年。而且,相对收入缩小主要是因为进城务工收入的快速增长,而不是家庭务农收入的增长。根据《中国农业年鉴2018》中种植业成本与收益数据,2016年和2017年,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的平均利润为负,即使将成本中的“家庭用工折价”去掉,每亩的收益也只有328.3元、381.4元。相比之下,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229元,一个家庭种一年地的收入,还不如一个人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农业的无利可图导致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务工弃农,以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35岁以下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不足20%(19.2%)。
2.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价格差距。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产品的提供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和保障。但是,农产品的价值并没有在价格上得到很好的体现,农产品与工业品之间的价格差距依然很大。改革开放40多年来,粮食价格上涨不到10倍,而不少工业品却上涨了几十倍,高的甚至几百倍。100斤小麦生产的面粉可以满足1个三口之家1个月的生活需求,但价格还不足150元,连一支上点档次的香奈儿口红都买不到,也低于一个移动硬盘的价格,只接近2包中华烟的市价。
3.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收入差距。与西方大农场不同,中国是小农户,只能从事简单的农产品初始生产,高增值的后续产业链是一家一户无力接续的,它需要通过一种组织形式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才能实现。当下,中国的小农户大多只是农业生产者,不是经营者,农业的经营是指后面包括加工、储藏、包装、设计、运输、销售等一系列从事全产业链的营销过程。绝大多数中国农民只是出售自己生产的初级产品和原料,收益比例很低。专家测算,生产环节的受益只占10%左右,其余约90%的收益在后续环节中。在我国,即使最好的稻谷,一斤也很难卖到10元钱,但经过加工、包装和品牌塑造后的大米却能卖出一斤几十甚至几百元的高价。通过后续经营可以让初始的农产品价值增加几倍、甚至几十倍,但农民只参与了农产品价值实现的最初过程,所得十分有限。统计农民收入,把农业收入作为农民的经营性收入显然欠妥。
4.粮食主产区与粮食主销区的差距。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但粮食主产区由于承担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经济开放有限,人均GDP与工业发达的省份差距越来越大,陷入“产粮越多财政负担越重”“贡献越大义务越多”的不利境地,“粮食大省”往往变成“财政穷省”。统计显示,2018年,13个粮食主产区有9个省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利益和政绩驱使下,许多产粮大省对粮食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低,粮食净调出省越来越少。2003年,净调出率在5%以上的省份有10个,到2010年减少到8个,目前只剩下河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吉林5个,更令人担忧的是11个粮食产销平衡省区的粮食自给率也在下滑,产生的缺口需要这5个省补给。长此以往,粮食发展的区域矛盾会更加激化,谁来种粮的问题也会更为凸显。
5.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收入差距。近年来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市场价差越来越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农产品价格指数折算,近10年(2009—2018),粮食作物价格涨幅只有35%左右,而10年间水果、蔬菜和糖料的价格分别上涨了55%、73%和54%。烟叶的价格,从2009年到2015年,仅用7年时间就上涨了60%;如今50斤饲用玉米(厂家收购价:40-50元)还不及一包中华烟。粮食安全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却不是农民的目标。农民最关心的是如何提高收入,如果种粮不赚钱情况一直持续,市场机制作用下,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种粮农户改种经济作物。
6.农用地和非农用地的价格差距。1998年的房地产市场化推升了房价,也带动了城市建设用地价格的飞涨,导致房地产市场“地王”频现。2016年,上海静安(原闸北)中兴社区10.98万平方米出让面积的土地拍出了成交总价高达110.1亿的天价。相比之下,农用地产出价值有限,而且不能随意买卖,一旦转为非农用地价格一般会比原来高出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但分给农民的比例却很低。
按照以往的补偿标准,最高补偿也只有土地产值的25倍,据此推算,如果种植粮食,即使两季,每亩地的补偿款也只有不足3万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2019年粮食产量数据的公告》,全国粮食单季亩产381公斤)。曾有专家测算,农民的补偿金额仅占土地收益的5%-10%,村级集体占25%-30%,政府占60%-70%。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了较大突破,在征地补偿方面,改变了以前以土地年产值为标准进行补偿,实行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新的土地管理法要求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补偿,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但是,新的土地管理法并未对各地的地价给出明确的参考标准。
7.城乡教育养老医疗的差距。一是城乡教育差距。为减轻农民在教育经费统筹方面的负担,自2001年开始在全国大力推行撤点并校,农村学校由原来最多时的60多万所减少到20多万所,学校布局总体上出现“村空、乡弱、城挤”的现象,农村孩子面临新的上学难,义务教育的“就近、免费”两大特点失灵。
全国近60万个行政村,大多数“村小”被撤并,孩子只能到乡镇或县城借读,这一折腾的代价是比“就近、免费”要高出几十甚至上百倍的支出。即便没有被撤并的学校,其教学条件、教师水平、教学设施、教育质量与城市相比也是天壤之别。据统计,清华北大的农村生源仅占2成,各省高考状元也多来自城市。此外,在农村还有将近700万名的留守儿童,他们不但缺失家庭教育,还容易遭受冷暴力、硬暴力等校园欺凌。有学者曾在川、冀两省的13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对17841名学生进行样本调查,结果显示遭受校园欺凌的比例高达16.03%(吴方文等,2016)。不断拉大的城乡教育差距将使乡村振兴的人才需求成为无源之水。
二是养老差距。城镇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到职工养老保险,还有一部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可以领取更具保障性的退休金。但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民只能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缴纳基数和算法的不同,两种保险的福利差距十分悬殊。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的市民在退休时往往能获得每月几千元的养老金,缴纳城乡居民保险的农民在60岁后每月最多能领取三四百元。而且,城镇企业职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更灵活,男性分为60、55、50,女性分为55、50、45周岁,农民却只能从60岁开始领取保险。
此外,农村青壮年外出比例更高,2018年到乡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达到17266万人;乡村老龄化的速度比城市更快,比率更高,谁来养老的问题更加突出。三是医疗差距。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年报,近年来我国医院的数量不断增加,已经从2012年的23170个增加到2019年的34354个,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数量却在下降,分别从2012年的37097个、65.34万个,下降到2019年的36112个、61.6万个。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与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全国80%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因此农村看病只能往大城市挤,由此带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农民。
8.耕地质量与过去相比的差距。我国耕地的面积锐减,质量也在退化,化肥、农药、重金属污染愈演愈烈。改革开放以来,有3亿多亩耕地被城市与工业侵占。我国耕地面积不足全世界一成,却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土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利用,造成了地力的严重透支。有研究者认为,目前全国耕地面积已有40%出现退化,东北黑土地有机质含量明显下降,南方部分地区出现土壤酸化。据原国土资源部公报,2015年我国耕地质量等级中,中等及以下的占到70.5%。工业污染产生的重金属残留更是不可小视,2018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陆地表层格局与模拟重点实验室的抽样调查结果发现,中国粮食主产区耕地土壤重金属点位超标率为21.49%,其中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比重分别为13.97%、2.50%和5.02%。中央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是提高农产品质量。耕地质量是农产品质量的源头,从源头改起才能提高质量。
缩小上述源发性、积累型差距,是缩小城市与农村、农民与市民、工业与农业差距的基础。不把基础性差距从源头阻断,乡村振兴便无从谈起。为此,我们建议:
1.加大政策供给强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真正落实重中之重战略要求,强化“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的政策供给,保证“生在乡村不低贱、学在乡村不犯难、干在乡村不吃亏、活在乡村不憋屈、病在乡村不惶恐、老在乡村不担心”。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和金融优先服务的第一领域,从政策、人才、资金、医疗、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加速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通道,推动更多的资源要素流入农业农村,为农业农村创造平等、开放的良好发展环境。
2.发挥补贴的杠杆作用,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加大投入,提高向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补贴力度,增加实施生产者补贴的作物品种,并适度扩大实施范围,提高种粮收入。重点挖掘“绿箱”政策,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水利灌溉、交通道路、生态环保、病虫害防治、自然灾害救助、农业服务及流通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基础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种粮积极性。
3.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优化生产者收入比例。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企业、合作社、小农户有机联合。将各级利益主体的基本信息、行为信息、财务信息等纳入联合体系,通过区块链实现全程留痕,促进各环节信息通畅,并保证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同时,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重点,对农民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转移就业免费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满足利益联结需求,提升农民在利益体系中的价值和地位。
4.强化行政干预手段,提高农产品区域自给率。严格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督促各级政府把保障农产品适度自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建议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设定各省市农产品自给率的基础要求,并将其作为政绩考核的参考标准。粮食主产省要保证当前粮食生产,粮食主销省也要适度提高粮食自给比率,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稳定和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水平。可提倡农产品产销区跨省对接,建立“飞地”,以平衡产销区的利益,保障销区供给。
5.强调政策落实效果,增加农民土地收益。在最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完善区片综合地价的定价细则,建议从中央层面设定各主要城市平均区片综合地价的可浮动参考标准,从省级层面设定省区内其他城市区片综合地价的可浮动参考标准。参考标准也要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6.变革农业生态链,开启农业“三物思维”。大力推进农业生态链的变革,让植物、动物、微生物“三物农业”成为全社会普遍遵循的农业发展新理念。改变传统农业发展只注重植物、动物的“二物思维”为综合利用植物、动物、微生物的“三物思维”。遵循植物生产,动物(包括人)消费,微生物把植物动物残渣废料(包括人畜粪便)分解还原,作为植物肥料进行新一轮生产的自然规律,充分发挥微生物“点草成金”“点粪成金”“点废成金”的优势。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微生物产业的技术基础研究,强力支持微生物在肥料、饲料、能源燃料、食品、药品和环境恢复等方面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构建循环往复、生生不息的农业循环系统,形成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的三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