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出台,正当其时、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大力推进的统筹布局。随着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三农”工作的重心也历史性地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振兴”二字的内涵囊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高质量建设。因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各级政府要打出“五位一体”组合拳,统筹全局、综合发展,实现乡村公共事业的全面振兴,力图从根本上、长远地解决“三农”问题。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准确把握“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推进乡村振兴,要聚焦新时期“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着力推动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构建适合乡村资源禀赋的产业体系
针对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等不同乡村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乡村发展策略,分类推进乡村发展。在适宜农业产业集约化发展的乡村中,盘活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资源,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不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育提升农业品牌,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此外,还应利用乡村独有的自然生态资源、民俗文化资源等,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盘活乡村各类生产要素,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构建“三治融合”机制,强化乡村治理能力
为适应当前“三农”问题新特点,建设符合实际的乡村治理体系,要以自治、法治、德治为抓手,构建“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新局面,这是当前优化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要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建在乡村各类新型产业链上,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带头作用。在党建引领下,优化自治、法治、德治治理机制,并促使“三治”有机融合,从而提高农民在村庄治理中的参与度,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着力构建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乡村振兴是必然的内在要求。为此,地方政府要配强基层党政干部,鼓励乡贤与乡村能人竞选村委会主要干部。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形成良好家风,彰显淳朴民风,利用优秀传统“村规民俗”,积极促进乡村“德治”。同时,更加注重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让文旅业成为乡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当然,在数字时代,保障“数字公平”,下沉优秀数字文化资源,丰富村民文化生活,保障村民“精神供应”,亦是当代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必要举措。
保障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城乡融合战略规划
城乡融合的本质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要切实落实城乡融合战略规划,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完善城乡布局结构,稳步推进乡村各类公共设施建设。特别要优先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强化乡村就业服务指导,打造村民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创新现代乡村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同时,强化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乡村养老服务能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抓好“农村厕所革命”、构建乡村垃圾处理体系等工作。在强化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农民生计的同时,创新基层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体系,这也是推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让生态宜居成为核心建设要求
乡村是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的重要践行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生计脆弱区”与“生态战略区”往往表现出较高的重叠率,因此,在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计、帮助村民致富的过程中,严格保护当地生态空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健全地方生态系统保护机制,优化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至关重要。具体而言,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强化生态资源保护,节约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加速农业清洁生产,加强乡村土壤污染防控,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强化生态修复制度保障,严防农村地下水污染与超采,千方百计地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极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提升村容村貌。随着生态文明与绿色乡村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构建乡村“泛生态产业链”,让村民成为供给生态产品的市场主体,不但能够让村民享受更加宜居的生态环境,还能够持续促使“资本下乡”,从而让村民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