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十分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乡村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
一、宜居乡村建设的现实难题
1、农村生态治理的理念缺失
居民缺乏农村生态治理意识。长期以来,农村居民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没有意识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对人居环境的污染。因此,农村居民对生态治理认识不足。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国农村生态治理刚进入探索阶段,农村居民对生态治理还持有怀疑态度,对生态治理设施的建设行为不能充分理解,认为农村生态治理行动没有必要,也不配合农村生态治理行动,导致农村生态治理效率低、推动难、效果差。
2、农村生态治理资金投入不足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长较快,但广大农村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极大地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相对于城市、县城、建制镇来说,广大乡村环境保护设施奇缺,一些地方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尽管国家财政在“三农”领域的投入逐年加大,但用于乡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领域的农村财政资金投入还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生态治理的需要。
3、农村生态治理的技术支撑能力弱
(1)自然资源集约化利用的技术集成不足
不同类型区域的农业自然资源条件存在明显差异,需要的技术既具有共性,也具有差异性。实际运用中,需要多种技术的生态集成,但目前很多地方仍然采取单一的技术模式,难以实现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
(2)农作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缺乏区域适宜性
中国地域广阔,气候条件差异性较大,需要区域性很强的适宜技术。一是农作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缺乏区域适宜性。二是农作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产品的开发缺乏区域适宜性。首先从整体来看,缺乏一个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没有为农作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找到有效途径,只能依靠颁发相关的政策,并且多是采取“堵”而不是“疏”的措施。其次对农民而言,由于缺乏有效的利用技术以及资源化利用成本较高,自然选择最简单的方式处理农作物废弃物。
(3)农村人居环境生态治理技术有待规范
对生活污水治理而言,尽管目前已经有了一些农村污水治理的技术,但这些技术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对生活垃圾多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处理方式依然是填埋,因此垃圾分类没有起到应有的意义。
4、农村生态治理的机制保障能力差
(1)农村生态治理设施的运营机制缺失
近些年,特别是推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之后,国家投入了一定资金,逐渐配备了一些农村生态治理设施。但由于缺乏一个有效的运营与管护机制,既没有运营组织,也缺乏管护经费,从而导致了这些设施的闲置与浪费。
(2)农村生态治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还不健全
无论是自然资源要素的保护与质量提升,还是农业要素投入转向绿色环境友好型产品,或者农作物废弃物的资源利用等,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治理等,都需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做保障。但目前农村生态治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很不健全。
二、如何建设生态宜居乡村
1、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的边际产能。
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
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开展退耕还湿。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把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
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
2、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
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
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3、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鼓励地方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健全各地区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
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
加快发展森林草原旅游、河湖湿地观光、冰雪海上运动、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
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